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清涧县2018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直属机构:
现将《清涧县2018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印发
共印45份
清涧县2018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完成2018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根据2018年9月29日在西安召开的全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暨培训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切实加强全县生态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圆满完成2018年国家县域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考核任务,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县政府决定成立清涧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高明伟 县长
副组长:赵贵波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刘志龙 县政府党组成员、工业园区书记、主任
县政府办主任
郝 仁 县发改局局长
白小龙 县财政局局长
王建世 县农业局局长
黄世伟 县国土局局长
胡 鹏 县环保局局长
李海云 县林业局局长
惠国强 县水务局局长
师清和 县住建局局长
刘世平 县文广局局长
杨健安 县统计局局长
白建林 县畜牧局局长
惠 云 县气象局局长
王志林 县创建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胡鹏同志兼任。
二、明确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中、省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县生态功能区为水土保持生态类型,因此各有关部门上报数据时请依照水土保持类型填报。
三、任务分工
1、县国土局:提供县域国土面积证明资料,提供水田、旱地、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用地、其它建设用地、其他土地利用、未利用土地面积和上年指标变化情况(包括变化面积、变化地点、变化前后状况)及变化原因的说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单位:平方公里)。
本单位或委托第三方编制的规划年度包含2018年在内的生态环境方面的规划文件的封面、目录、批复等复印件。
本单位2018年度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等文件复印件。
2018年本单位开始实施的生态环境工程的远景、全景、近景照片、工程合同、验收文件等资料复印件。
2、县林业局:提供有林地、灌木林地、其它林地等各面积资料和上年指标变化情况(包括变化面积、变化地点、变化前后状况)及变化原因的说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单位:平方公里)。
本单位或委托第三方编制的规划年度包含2018年在内的生态环境方面的规划文件的封面、目录、批复等复印件。
本单位2018年度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等文件复印件。
2018年本单位开始实施的生态环境工程的远景、全景、近景照片、工程合同、验收文件等资料复印件。
3、县畜牧局:提供高、中、低覆盖度草地面积材料和上年指标变化情况(包括变化面积、变化地点、变化前后状况)及变化原因的说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单位:平方公里)。
本单位或委托第三方编制的规划年度包含2018年在内的生态环境方面的规划文件的封面、目录、批复等复印件。
本单位2018年度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等文件复印件。
2018年本单位开始实施的生态环境工程的远景、全景、近景照片、工程合同、验收文件等资料复印件。
4、县水务局:提供河流水面、湖库、滩涂湿地、沼泽等面积和土壤侵蚀强度指标等材料及其与上年指标变化情况(包括变化面积,变化地点变化前后状况)及变化原因的说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单位:平方公里)。
本单位或委托第三方编制的规划年度包含2018年在内的生态环境方面的规划文件的封面、目录、批复等复印件。
本单位2018年度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等文件复印件。
2018年本单位开始实施的生态环境工程的远景、全景、近景照片、工程合同、验收文件等资料复印件。
5、县农业局:会同国土局提供耕地面积材料和上年指标变化情况(包括变化面积、变化地点、变化前后状况)及变化原因的说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单位:平方公里)。
本单位或委托第三方编制的规划年度包含2018年在内的生态环境方面的规划文件的封面、目录、批复等复印件。
本单位2018年度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等文件复印件。
2018年本单位开始实施的生态环境工程的远景、全景、近景照片、工程合同、验收文件等资料复印件。
5、县财政局:提供生态建设转移资金详细支付情况。预算文件,资金拨付表,资金下达文件等。
负责考核工作的经费保障,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使用中央财政下达我县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保障生态监测能力建设资金,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的投入。
7、县住建局: 会同县国土局统计提供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农村居民地面积、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并对比2017年,分析说明变化的主要原因。
提供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等各指标材料和上年指标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的说明。提供县城污水处理厂近景、远景照片,设施建设、验收、运行记录等证明材料。提供2017年第四季度和2018年前三季度监督性监测报告。
提供县城垃圾处理率指标材料和上年指标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的说明。提供以垃圾填埋场为对象拍摄近景、远景照片,设施建设、验收、运行记录等证明材料。
本单位或委托第三方编制的规划年度包含2018年在内的生态环境方面的规划文件的封面、目录、批复等复印件。
本单位2018年度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等文件复印件。
2018年本单位开始实施的生态环境工程的远景、全景、近景照片、工程合同、验收文件等资料复印件。
8、县发改局:负责提供制定、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情况以及第二产占比例变化情况。根据发改部门制定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考核现有企业淘汰或升级改造情况,以及新增企业是否属于负面清单。
本单位或委托第三方编制的规划年度包含2018年在内的生态环境方面的规划文件的封面、目录、批复等复印件。
本单位2018年度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等文件复印件。
2018年本单位开始实施的生态环境工程的远景、全景、近景照片、工程合同、验收文件等资料复印件。
9、县环保局: 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供清涧河及无定河地表水水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数据。①对清涧河和无定河每月进行一次监测,并填报2017年第四季度和2018 年前三季度的监测数据。②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开展一次水质监测,并填报2017年第四季度和2018 年前三季度的监测数据。③填报县城空气质量监测自动站2017年第四季度和2018 年前三季度的监测数据。④根据污染源类型执行的相关标准确定重点污染源监测项目,并填报2017年第四季度和2018 年前三季度的监测数据。
本单位或委托第三方编制的规划年度包含2018年在内的生态环境方面的规划文件的封面、目录、批复等复印件。
本单位2018年度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等文件复印件。
2018年本单位开始实施的生态环境工程的远景、全景、近景照片、工程合同、验收文件等资料复印件。
10、县文广局:提供境内风景名胜区创建资料。
本单位或委托第三方编制的规划年度包含2018年在内的生态环境方面的规划文件的封面、目录、批复等复印件。
本单位2018年度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等文件复印件。
2018年本单位开始实施的生态环境工程的远景、全景、近景照片、工程合同、验收文件等资料复印件。
11、县创建办:提供2018年有关生态县创建的相关资料。提供2018年全县所有乡镇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修建及设备购置资料的复印件,已建成的提供运行台账复印件。
本单位或委托第三方编制的规划年度包含2018年在内的生态环境方面的规划文件的封面、目录、批复等复印件。
本单位2018年度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等文件复印件。
2018年本单位开始实施的生态环境工程的远景、全景、近景照片、工程合同、验收文件等资料复印件。
12、县气象局:负责提供2017年第四季度至2018年前三季度平均气温和降水量。
13、县统计局: 负责提供2017年县城社会,经济发展概况,包括县域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及所处的生态功能区、人口及经济发展情况,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部门,务必于2018年10月18日前,按上述分工要求,将本部门负责统计提供的数据材料(一式三份)以自查报告(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县环保局(含电子版),县环保局务必于2018年10月28日前汇总整理后报县政府,并于2018年10月31日前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各单位考核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请加入清涧县县域生态环境考QQ群:777290339。县环保局联系人:赵永乐 15991203238 张宏飞 13154004000
(二)各责任部门要认真组织自查工作,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对提供数据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数据有变化的,要予以说明。数据要真实、合理有效,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责任部门编制的自查报告、提交的证明材料、监测报告等一律用A4纸。
(四)填报数据时须注意数据逻辑的转换,避免填报出现差错。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凡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