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榆税发【2019】93号)精神,城乡居民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便民、高效原则,采取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税务部门集中征收或者委托代办等方式征收。为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1、征收工作:由各镇、办、中心指定1-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养老保险代收工作,县税务局和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
2、缴费方式:①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缴费;②在清涧县农村商业银行助农E终端或柜面缴费。
3、欠费补缴方式:①在陕西养老保险APP缴费;②在政务大厅税务窗口缴费(补缴人员补缴金额核定等特殊业务由养老经办中心负责)。
4、工作要求:各镇、办、中心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确保7月15日前完成2019年保费集中征收工作。县政府将加强督查考核,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