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卫生局:
根据榆政财社发【2018】27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人才培养) 补助资金30.32万元(详见附表)。请专款专用,年终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科目。
附件1: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补助资金分配表
清涧县财政局
2019年5月21日
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 |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
村卫生室人员 |
合计 |
县卫生局 |
25 |
5.32 |
3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