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财政局关于 下达2019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
县卫生局:
根据陕财办社【2019】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补助经费100 万元,专项用于开展附表所列项目工作所需经费补助。请专款专用,年终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科目。
附件: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分配表
清涧县财政局
2019年8月8日
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贫困地区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
县中医医院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