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清涧县2020年绿色养殖产业 补助办法》的补充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少贫困户因无法外出务工导致收入降低。为切实提升精准帮扶成效,确保贫困户稳定增收、高质量脱贫,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降低绿色养殖产业补助门槛,优先覆盖2020年受疫情影响收入降低的2130户和有劳动力但未享受产业补助的534个贫困人口。现将《清涧县2020年绿色养殖产业补助办法》补充通知如下:
一、养猪户:贫困户发展黑毛土猪养殖产业且存栏3头(含)以上,存栏育肥猪每头补助500元,能繁母猪每头补助800元。
二、养牛户:贫困户发展养牛产业且存栏2头(含)以上,存栏牛每头补助1000元。
三、养羊户:贫困户发展舍饲养羊产业且存栏(不含湖羊)20只(含)以上,存栏羊子每只补助100元。
四、养鸡户:贫困户发展养鸡产业且存栏100羽(含)以上,存栏鸡每羽补助10元。
补助遵循每户最高不超3000元的原则。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