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涧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秀延街道办,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67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18]21号)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清涧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剑飞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贺雄瑛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白小龙 县财政局局长
朱怀河 县发改科技局局长
黄世伟 县资源规划局局长
白三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文春 县水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各镇(中心)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贺雄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水资源服务中心主任李文春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审议全县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的重要工作方案、重大工作措施和重点实施计划;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落实改革工作经费;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日常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镇(中心)、街道办根据职责开展指导督促、检査,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筹备组织每月例行联席会议,研究相关改革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改革政策的宣传引导;督促检査全县改革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财政局:筹措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提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分配与改革成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制定和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的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査。
县发改科技局:负责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农业用水价格核定,适时调整农业水价,制定农业水价成本监审和价格核定管理办法,指导和督促各镇(中心)、街道办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成本监审和价格管理等。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镇(中心)、街道办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积极推广节水型农业生产模式,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指导高效节水灌溉等相关项目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
县水利局: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推进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指导各镇(中心)水利站、水管单位、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建设;指导镇(中心)、街道办完善灌溉工程计量设施和高效节水灌溉等相关项目建设;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开展改革进度统计调查,总结改革经验和模式,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引导等。
县资源规划局:调处改革实施工程中涉及的土地纠纷工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协同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
各镇(中心)、街道办:负责辖区内的水价综合改革和协调工作,成立水价改革领导机构,建立镇级水价改革考核机制;组织实施年度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年度建设任务,管理好辖区内用水组织和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运行维护;开展水价改革宣传和节水技术等。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