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清财社发【2020】113号
清涧县财政局
关于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中央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陕财办社【2020】1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437.94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
二、请专款专用,年终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0499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502“商品与服务支出”科目。
清涧县财政局
2020年9月24日
附件:1.资金分配表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名称 |
金额 合计 |
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及能力建设项目资金 |
疫苗冷链能力建设资金 |
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经费 |
县级公立医疗医防结合能力建设 |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 |
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 |
县卫生健康局 |
437.94 |
105 |
68.72 |
28.56 |
55 |
50 |
30.66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