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
清财农发[2021]53号
清涧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发展资金)的通知
县扶贫办:
根据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备案文件审核反馈意见,现将(清财农发[2020]105号)文件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办项目前期费)200万元调整如下,重新安排用于产业建设155万,扶贫项目前期费45万。请以清涧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为依据,积极做好专项资金与项目的对接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性、瞄准性和高效运行,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经济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
清涧县财政局
2021年2月5日
附表1: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表
附表1 |
|
|
|
|
|
|
|
|
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1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韩世权0912-5222013 |
|||||
主管部门 |
清涧县扶贫办 |
实施单位 |
清涧县扶贫办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
其他资金 |
0 |
|||||||
总 |
年度目标 |
|||||||
目标1: 保障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预决算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等项目管理和资料的完善。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管理覆盖率 |
≧95% |
|||||
项目涉及镇(中心)数量 |
14个 |
|||||||
*贫困村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亩) |
1420 |
|||||||
*贫困村平整土地面积(≥**亩) |
676 |
|||||||
质量指标 |
保障项目的准确实施 |
≧98% |
||||||
项目资料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
≧98% |
|||||||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
||||||
项目验收及时率 |
≧95% |
|||||||
项目管理费报销及时率 |
≧96% |
|||||||
成本指标 |
项目管理费资金额度 |
45万元 |
||||||
平整土地补助标准(**元/亩) |
23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产业配套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情况 |
≧98% |
|||||
受益建档立卡人全年增收≥万元 |
394.5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项目有效实施和相关政策宣传 |
≧98% |
||||||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人 |
13151 |
|||||||
生态效益指标 |
耕地质量、道路通行质量(比上年提高) |
9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项目的有效管理和实施 |
≧98%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
98% |
|||||
注:1.“其他资金”是指与财政拨款共同用于同一脱贫攻坚项目的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
编辑:邓世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