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清涧县2021年度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县工贸局、交通局:
经研究,将《关于下达清涧县2021年度市级第二批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清巩衔办函〔2021〕4号)文件中的工贸局主管的新型经营主体奖补项目(使用200万元)调整为交通局主管的高杰村镇西白家畔至电站坝体道路建设项目(110万元)、高杰村镇电站至胡昌坪红道路改造工程(900万元)。
清涧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