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卫生监督所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餐饮具消毒单位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公共餐饮具的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清涧县卫健局的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规定,清涧县卫生监督所医政科相关业务人员在副所长白龙龙的带领下,于2021年3月30日对我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
本次共监督检查2家餐饮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检查中发现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存在通风及三防设施不到位、更衣室及消毒间设置不合理、无消毒记录、回收容器与消毒容器未区分、无洗消设备清洗消毒记录、使用的消毒产品未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检验报告、生产场所环境卫生差、生产车间墙面及地面不符合卫生要求等问题。其中万富餐具店还存在包装材料无相关检测报告、消毒餐具包装未标注消毒日期和保质期限等相关信息、无生产用水水质监测报告、工作人员无健康证等问题。
通过现场督导检查,对2家餐饮具消毒单位下达了督导意见书,并要求按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限期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县卫生监督所,确保我县餐饮具的消毒效果和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