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使2021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清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涧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清政发〔2018〕11号文件要求,结合农村实际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2021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建设项目(用于产业路及水毁道路恢复)
二、建设单位:清涧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负责人:韩世权
四、建设方式: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村委会全程参与并进行监督。
五、建设地点:涉及二郎山、韩家沟、韩家坪则、崖头、高家硷、呼家山、东拉河7个行政村。
六、建设性质:改建
七、项目建设内容、计划投资金额:该项目主要由解家沟二郎山村水毁工程、李家塔镇韩家沟公路水毁工程、李家塔韩家坪则水毁工程、高杰村镇崖头村公路水毁工程、下廿里铺高家硷水毁工程、双庙呼家山公路水毁工程、李家塔东拉河水毁工程构成,预算总投资182.9万元
八、建设期限:2021年9月—2021年10月。
九、绩效目标
项目建设完成后,改变农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农副产品销售、生产物资采购、生活用品的运输效率,降低生产支出成本,提高农民经济收益。
十、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通过该项目的建设,来改善农村发展相关产业经济的基础生产条件,促进贫困群众产业收入,巩固贫困群众脱贫成效。
十一、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县交通运输局为建设单位,各项目所在村委会为监督单位,各建筑公司为施工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与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密切合作,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政策保障
严格按照《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的通知》(陕脱贫办函〔2017〕55号)、《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发〔2017〕57号)、《中共清涧县委、清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涧县打赢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清发〔2016〕2号)和《清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涧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清政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与本项目建设类别相符的承建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确保项目建设有据可查,科学规范。
(三)资金保障
项目建设费用182.9万元,使用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2021年公路水毁工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建单位 |
项目经理 |
造价 |
1 |
解家沟二郎山村水毁工程 |
清涧县兴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惠胜全 |
391098 |
2 |
二郎山水毁工程 |
陕西长盛建设有限公司 |
常志岗 |
167789 |
3 |
李家塔韩家沟公路水毁工程 |
陕西长盛建设有限公司 |
惠婷 |
494753 |
4 |
李家塔韩家沟广场公路水毁工程 |
陕西长盛建设有限公司 |
惠飞 |
83926 |
5 |
清涧县高家硷进士头水毁工程 |
清涧县兴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卢勇 |
377900 |
6 |
双庙中心呼家山(鲍家山)公路水毁工程 |
|
|
115000 |
7 |
李家塔东拉河水毁工程 |
|
|
132423 |
8 |
解家沟韩家坪则村公路水毁工程 |
清涧县兴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惠胜全 |
66142 |
9 |
合计 |
|
|
1829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