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水利局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
为了使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清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涧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清政办发(2019)19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く清涧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事项补充的通知》(清政办发(2020)50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2021年清涧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二、建设单位:清县水利局
三、项目负责人:李文春
四、建设方式:由清涧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工程建设相关村委会、镇(便民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并进行监督。
五、建设地点:涉及全县2个镇、2个行政村。
六、建设性质:新建
七、项目建设内容、计划投资金额
慕家河建设:梯田(宽12m):高家山梁119亩,墩山302亩,哒哒山106亩,明家渠88亩,东家塬85亩,青草沟89亩,共计789亩。寺老庄崖腰山-牛心峁梯田(宽12m):598亩。投资366.49万元。
八、建设期限:2021年10月-2022年1月。
九、绩效目标
项目建设完成后,更加完善慕家河、寺老庄红梅杏规模化产业建助推乡村振兴保护水土流失。
十、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清涧县水利局为建设单位,各项目所在镇(中心)村委会为监督单位,各建筑公司为施工单位,清涧县水利局与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密切合作,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政策保障
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等六部门关于印发く映西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发(2017)57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清政办发(2019)19号和《清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润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事项补充的的通知》清政办发(2020)50号文件精神,结合水利局工作实际,与本项目建设类别相符的承建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确保项目建设有据可查,科学规范。
(三)资金保障
项目建设费用共计366.49万元,使用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资金。
2021年省级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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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建设内容 |
小计 |
投入资金(万元) |
项目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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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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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建设 |
2021年清涧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
石咀驿镇慕家河村、玉家河镇寺老庄村 |
慕家河建设:梯田(宽12m):高家山梁119亩,墩山302亩,哒哒山106亩,明家渠88亩,东家塬85亩,青草沟89亩。目梯田:寺老庄崖腰山-牛心峁598亩。 |
36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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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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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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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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