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7月临时价格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
清财社发【2021】42号
清涧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7月临时价格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民政局:
根据榆政财社发【2020】2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补助资金35万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为2020年7月份临时补贴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月发放30元。
三、请及时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对象手中,注明所发补贴为“价格临时补贴”。
四、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专项转移整体绩效目标表要求,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五、请专款专用,年终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99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政府经济科目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科目。
(无附表)
清涧县财政局
2021年 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