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公共卫生发展一般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
清财社发【2021】52号
清涧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公共卫生发展一般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
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榆政财社发【2021】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补助资金 1027.03万元(详见附件1),请专款专用,年终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300249项“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科目。
清涧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1日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1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 |
老年人 生活保健补贴资金 |
村医补助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 |
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资金 |
产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补助资金 |
小计 |
县卫生健康局 |
136 |
400 |
148.19 |
37.35 |
299 |
6.49 |
1027.03 |
附件2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重点地方病防治 |
职业病 防治 |
重点 传染病 监测 |
疟疾及其他寄生虫病防治监测 |
饮用水和环境卫生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
孕前优生 |
健康素养 |
小计 |
布病 |
||||||||||
县卫生健康局 |
4.67 |
9 |
0.3 |
0.31 |
8.15 |
4 |
30.24 |
17.93 |
2.8 |
77.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