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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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资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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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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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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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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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陕西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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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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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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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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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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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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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定期对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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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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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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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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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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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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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522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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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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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 春冬 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30; 夏秋 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8:00(7、8月为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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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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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城南桥头粮食局办公大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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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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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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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清涧县人民政府 承办:清涧县政府办公室
电话:0912-5222045 邮编:718399 地址:陕西省清涧县政府 版权所有 清涧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 (C)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ICP 陕ICP备16016347号 网站标识码:6108300001 ![]()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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