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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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决策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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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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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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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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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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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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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和决策机构人员有变动的民办学校均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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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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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或学校关于决策机构人员组成的报告,并附上决策机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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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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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材料,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告知补正材料。
进行初审,发送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签章)
审核材料,签署审核意见;
制作准予备案的批复,决定书、送达回证,办理结果告知(签章);整理归档案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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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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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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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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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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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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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522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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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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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 春冬 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30; 夏秋 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8:00(7、8月为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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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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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城东街教育局办公楼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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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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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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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清涧县人民政府 承办:清涧县政府办公室
电话:0912-5222045 邮编:718399 地址:陕西省清涧县政府 版权所有 清涧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 (C)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ICP 陕ICP备16016347号 网站标识码:6108300001 ![]()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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