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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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公民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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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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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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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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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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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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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双方婚姻当事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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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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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大2寸合影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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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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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男女双方亲自递交相关证件提出申请。
2、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
3、受理:①初审受理后当事人亲自填写《结婚登记声明书》或《离婚登记声明书》
②资料不全的予以补全。
③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办理婚姻登记告知单》或当面告知。
4、办理:对于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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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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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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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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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离)婚证工本费9元/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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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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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522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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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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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 春冬 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30; 夏秋 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8:00(7、8月为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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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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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政务大厅(县城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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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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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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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清涧县人民政府 承办:清涧县政府办公室
电话:0912-5222045 邮编:718399 地址:陕西省清涧县政府 版权所有 清涧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 (C)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ICP 陕ICP备16016347号 网站标识码:6108300001 ![]()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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