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社保费征收管理 |
受理单位 |
县地税局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申请条件 |
以单位身份参加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人按期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缴社会保险费,或税务部门将社会保险费经办机关按期提供的单位缴费人社会保险费应征数据导入到税务征收系统 |
办理材料 |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资料 员工缴费明细申报资料. |
办理流程 |
|
办理时限 |
当日即办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联系电话 |
0912-5262182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 春冬 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30; 夏秋 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8:00(7、8月为15:00—18:00) |
办理地点 |
清涧县城北岔口友谊路口地税局办公楼1层 |
表格下载 |
无表格下载 |
主办:清涧县人民政府 承办:清涧县政府办
地址:陕西省清涧县政府 邮政编码:718399 WWW.QJZHF.GOV.CN 版权所有 清涧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 (C)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0912-5222045 备案:陕ICP备16016347号 网站标识码:6108300001 网站地图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