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认真贯彻《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国家生源地信用贷款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做如下安排:
一、受理时间
在校大学生:8月1日——8月11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大学生新生:8月14日——8月28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操作流程
学生自行登录http://www.csls.cdb.com.cn/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三、注意事项
1、首次申请贷款时必须有学生本人持相关材料接受初审,其他人不得代替。
2、共同借款人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如果父母超龄必须有直系亲属为共同借款人。
3、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申请贷款,本县在其资格认定后,优先给予其办理贷款。
4、对于本科或研究生毕业,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的新生,由其本科或研究生所在的学校提供助学贷款资质证明。
5、各申贷学生申请表中至少提供4个不同且长期畅通的电话号码。
6、办理地点:清涧县幼儿园院内 联系电话 0912——5212210
清涧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7月28日
主办:清涧县人民政府 承办:清涧县政府办公室
电话:0912-5222045 邮编:718399 地址:陕西省清涧县政府 版权所有 清涧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 (C)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ICP 陕ICP备16016347号 网站标识码:6108300001 ![]()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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