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决策部署,我县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集目的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二、 采集范围
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采集内容:主要采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信息、基本生活状况等基础信息和照片。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工作软件填报表或纸质填报表为准。
三、 采集方法
(一)采集方式
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各镇(中心)、街道办为基本采集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民政部门牵头,会同当地组织、人武、公安、人社、信访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街镇、村(居)全面参与落实。各镇(中心)、街道办将统一设置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采集。
(二)采集地点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
集中采集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郝家墕便民服务中心 |
朱鹏飞 |
17795987345 |
石咀驿镇 |
邓阳 |
18691267890 |
乐堂堡便民服务中心 |
贺小鸿 |
13636844345 |
折家坪镇 |
惠春祥 |
14791240005 |
宽州镇 |
张建龙 |
13038960019 |
下廿里铺镇 |
曹艳慧 |
15029120527 |
双庙河便民服务中心 |
惠海雄 |
13571295828 |
玉家河镇 |
张保卫 |
18091218780 |
高杰村镇 |
师辉 |
13891259359 |
老舍古便民服务中心 |
霍文军 |
13488049280 |
李家塔镇 |
吴永红 |
18091202183 |
店则沟镇 |
霍庆丰 |
13468784816 |
解家沟镇 |
呼战红 |
18691212339 |
石盘便民服务中心 |
王建雄 |
15332626515 |
秀延街道办事处 |
白华 |
13379122327 |
四、申报材料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五、时间要求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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