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016092480A/2019-0001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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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民政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清涧县民政局2018年度决算信息公开 |
清涧县民政局2018年度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概况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协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核查、灾情上报及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协同相关部门管理、分配县级有关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全县慈善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指导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五保及敬老院建设工作;承担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四)承担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工作;配合兵役机关搞好征兵工作;代管异地退休干部。
(五)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活动,督促执行各类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政策;组织实施《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管理忠县境内革命烈士纪念建筑;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发行中国社会福利彩票,对本级福利资金提出安排建议。
(七)会同公安、财政、交通、卫生、执法局等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提出社区建设规划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及促进发展的措施,推动居务公开和社区建设。
(九)承担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规行为。
(十)指导全县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倡导婚姻习俗改革;承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十一)拟订殡葬工作意见,推行殡葬改革,开展殡葬执法,指导殡葬服务。
(十二)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担各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承担行政村调整撤并及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三)承办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承担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制和审定。
(十四)承办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报批;组织、协调、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乡镇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有关老龄事业的方针、政策,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推动全县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加强老年人的教育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下设,6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48人,经费由县财政统一核算。年末实有人数93人。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人。在职74人,退休19人。
三、2018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增强了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1、是做好了春荒救济工作。及时制定春荒救济实施方案,认真摸底统计受灾困难群众需要救济情况,并根据各乡镇冬春救助方案和受灾人数,及时下拨春荒救灾款,用于春荒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及特困人员的房屋维修加固.
2、是开展救灾资金检查。开展2018年度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并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发通报,要求相关乡镇切实整改到位
(二) 推进福利事业发展。
(三)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婚姻登记工作顺利开展。2、社会组织管理工作。3、地名管理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已完成我县地名普查所有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据统计。
(四)构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1、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定补款。发放3156名优抚对象2018年上半年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款1564.74万元。2、认真做好审核新增认定工作。采集到龄农村籍年满60周岁老年义务兵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和退伍档案等信息并扫描录入优抚系统,3、开展优抚对象春节期间慰问活动。及时掌握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情况,走访慰问“三属”、军休干部及遗属和其他生活困难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
四、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一);
(二)收入决算总表(附表二);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四);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附表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附表六);
(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附表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八)。
五、2018年度部门资金收入与支出情况说明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8年收入总计3400.73万元,政府性资金为104万元,其它为财政拨款收入。比2017年收入3095.38万元增长9.8%。增长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增长。政府性资金2017年114万元,增长10%。
2018年支出总计3400.73万元。2017年3095.38比去年增长9.8%
包括:
(1)基本支出1434.08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2017年基本支出1124.22万元。比上年增长27%。原因是预算支出的增长。
(2)项目支出1862.65万元.2017年1971.16万元。比上年减少5%。原因是财政预算支出的减少。
(3)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以下二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01万与社会保障29551.72万,其他支出104万元。
(4)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92.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51.855万元,。
2、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96.7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6.7万元其中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104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95.38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5.38万元其中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114万.比上年增长9.8%。原因为财政预算收入的增长。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无三公经费支出。
我局“三公”经费开支,在严格预算执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2017年度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比较。上年度及本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原因车辆移交机关车辆运营公司。上年度及本年度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费本年度较上年度下降100%万元,降幅下降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减少接待人次。
六、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七、本单位2018年元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支出.
八、本部门办公经费详细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共267.61、公用经费共56.94万。办公费10.21万,印刷费5.4万、水费0.40万 、邮电费1.19万、取暖费7.4、物业管理费3.04万、差旅费3.52、维修费7.34万,2018年度部门工作目标绩效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我区民政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为宗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各方面均取得较好成绩,被清涧县评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局机关党总支被市委授予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一、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一)大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二)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动态管理下的“有保必保、应保尽保”。 同时,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主要依据,以低收入群众为对象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了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三)城乡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额资助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众医疗保障问题,确保资金审计工作.(四)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加大对流浪乞讨的救助管理力度,以流浪未成年人为重点开展救助工作,实行定期巡查,分类处置。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清涧县民政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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