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清涧县盐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政策、法规、规定;拟定全县盐业管理规定和办法。
2、组织编制全县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食盐年度调拨、批发、销售、储备等指令性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
3、负责搞好全县盐政管理工作,规范食盐专营行为;执行、管理食盐价格和质量。
4、负责全县的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违法案件;取缔土盐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区域的盐政稽查工作,净化盐业市场。
5、承办县政府和市盐务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依据部门2018年度主要工作,进行文字说明)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盐务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基础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创新,整体工作抓推进”的工作思路,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2018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全年销售各种盐品743吨,其中乡镇碘盐配给505吨,绿碘盐10吨,畜牧盐68吨,腌制盐11吨,工业盐1吨,大袋精盐148吨。全县碘盐覆盖率达100%,碘盐合格率达100%,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8%以上。全县食盐合格率、覆盖率和食用率达到国家指定标准。
2、加强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全县人民食用盐安全。
利用3.15保护消费者日,5.15碘缺乏病防治日和6月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平时节假日,我们共组织6次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盐业知识宣传力度,当众向群众解答各类盐业知识,成立了咨询点,共出动31人次,向群众发放各类画册6000多份,宣传单7000多份,水杯400个,围裙1000多 条,毛巾500多块,悬挂横幅5条,免费发1500多袋盐,总共发放宣传品达4万多元,累计受教育群众23000多人次,极大地提高了群众自觉食用合格碘盐的自觉性和辨别私盐的能力;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先后在榆林市盐务管理局网站发表11篇通讯稿,清涧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22篇通讯稿件,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全面完成了全年宣传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有部门本级(机关)单位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年末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13人;退休人数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本年度总收入146.42万元,总支出146.42万元,与上年比较增长13.67万元,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和日常办公经费增长。
2.本年度收入情况
本年度收入146.42万元,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度支出情况
本年度基本经费支出为14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为120.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为25万元。比较上年人员经费支出有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印刷宣传费用增长,项目支出为0.46万元,较上年有所减少,主要是因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4. 我单位机构总人数较上年并无增减变化,人均经费与年初预算的人均定额标准相比较,也无差异。
5.我单位“三公”经费开支,仅有公务运行车辆费维护费3.37万元,较上年增长0.67万元,维护费增长主要原因是运用公务车辆次数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总收入146.42万元,支出总支出146.42万元,与对比上年增长13.67万元,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日常办公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总额146.4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73万元,商品服务业等支出12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23万元,公用经费25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支出0.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67万元,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日常公用经费增长。
3、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无三公经费支出,并与公开空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无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未展开此项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118.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23万元,与去年对比人员经费增加7.42万元,人员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25万元,其中:办公费2.98万元,印刷费12.39万元,水费0.56万元,电费2.46万元,邮递费0.97万元,旅差费2.27万元,其他交通费3.37万元,与去年对比较少12.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