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01609227XP/2019-01997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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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清涧县编制办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
清涧县编制办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二)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范性文件草案,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人民团体机关等的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县、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县级部门与镇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
(四)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镇等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五)负责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用)和人员调动的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工作。
(六)与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协调机制,从严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加,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和减少的编制使用管理规定,控制机构编制膨胀,精简机构和人员。
(七)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指导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和相关制度;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审核全县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并提出承接、取消、调整和保留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化动态管理,对承接、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九)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会。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编办的指导下,我办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各项重点工作与基层党建、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各项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只有本部门的部门决算,无二级决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县编制办有一个直属行政机构和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清涧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有行政编制8名,清涧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有事业编制6名,县编制办有行政编制12名,实有人员22人,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1人,由于三个单位人员共用,所以经费一起核算,合并部门预算。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183.58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比2017年收入166.19万元增加17.39万元,增幅10.46%。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2.支出总计183.5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3.58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57.1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8.51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以下二个方面:行政运行支出175.68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90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9.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65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83.58万元。比2017年收入166.19万元增加17.39万元,增幅10.46%。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5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以下二个方面:行政运行支出175.68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90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9.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6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5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3.58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57.1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8.5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3.58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1万元。比2017年收入21.63万元减少3.12万元,减幅14.42%。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本着能省则省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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