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016092560X/2019-0005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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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清涧县文旅局2019年预算信息公开 |
清涧县文旅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电视、旅游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全县文化艺术、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电视、旅游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文化艺术、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电视、旅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文化艺术、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电视、旅游的改革和发展工作;负责规划协调全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参与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县级公共文化设施,指导全县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三)负责指导、推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惠民等民生文化工作。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以及公益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推动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工作;管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管理全县文学、美术、书法、摄影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制定全县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拟定全县文化艺术、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电视、旅游方面的产业规划和经济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的发展。
(五)负责管理全县文物、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负责申报、推荐全国、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本县文物的保护、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项目;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文物鉴定工作;协调、指导、检查全县文物安全工作,推行文物安全风险等级鉴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文物、盗掘古墓葬、走私贩卖文物的案件。
(六)负责文物藏品取样分析许可、出土文物对外展示的许可和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许可。负责博物馆设立备案的初审。负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方案审批、负责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建设工程的审批。负责群众文物保护员的发证及备案。
(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审核、申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全县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协调和检查重大宣传活动,统一组织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
(八)负责文化、文物、广电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管理全县文化娱乐、电影、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互联网上网服务和音像市场,依法实施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美术品经营和音像、电子、书报刊等出版物经营项目的行政许可;监督、指导乡镇及社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管理全县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户外电视,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监管和安全播出,推进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和应急广播建设。
(十)组织对全县旅游资源的调查、研判、开发和客源市场的普查、评估、调研工作;负责申报管理全县重大旅游投资项目,实施全县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指导实施全县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建设;负责旅游形象品牌建设、旅游线路推广和重点旅游促销活动;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引导旅游企业研发、生产、销售旅游商品。
(十一)组织推行旅游行业标准化服务;负责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创建和申报,负责全县旅行社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企业信誉等级评定;组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和技术竞赛、创建创优活动;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分析和假日旅游工作。
(十二)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负责旅游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旅游市场;受理旅游投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的人才发展规划,制定人才培训和艺术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及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和检查重大宣传活动。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岗位设置及主要职责
清涧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设6个岗位,分别为局长岗;分管政秘政务、财务、人力资源、事业建设、后勤事务、市场执法稽查副局长岗;分管文物、旅游副局长岗,分管文化、广播电视副局长岗;政秘政务、财务、人力资源、事业建设、后勤事务、市场执法岗;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宣传岗。
(一)局长岗位职责
1、负责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全盘工作,决策单位的行政业务重点工作,对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文化旅游文物广电部门负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2、组织本系统职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旅游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旅游方面的决定和意见,组织好重大宣传报道和群众文体娱乐活动。
4、管理好人事、财务和本单位重大建设项目,搞好本行业的从严治党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分管政秘政务、财务、人力资源、事业建设、后勤事务、市场执法稽查副局长职责
1、协助局长工作,对局长负责。
2、负责抓好分管的政秘政务、财务、人力资源、事业建设、后勤事务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面的工作。
3、组织落实好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定和决定的关于政秘政务、财务、人力资源、事业建设、后勤事务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面的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分管文物、旅游副局长岗位职责
1、协助局长工作,对局长负责。
2、负责抓好分管的文物、旅游方面的工作。
3、组织落实好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定和决定的关于文物、旅游方面的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分管文化、广电副局长岗位职责
1、协助局长工作,对局长负责。
2、负责抓好分管的文化、广播电视宣传方面的工作。
3、组织落实好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定和决定的关于文化、广播电视宣传方面的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政秘政务、财务、人力资源、事业建设、后勤事务、市场执法岗位职责
1、协助局长搞好本局的日常行政事务、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上呈下达,内外协调,组织好单位政治业务学习,协助局长抓好从严治党工作。
3、负责起草本局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搞好文档资料的收发、归类、送阅、督办、存档工作,做好会议记录,管好用好单位印鉴。
4、落实单位财产管理制度,做好财务资产账目,负责单位的经费预算,人员调资,工资、补助发放和罚没款收缴。
5、协助主管局长管好后勤日常事务。
6、协助主管局长做好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审查、办理“文化经营”和艺术团体演出等各类许可证。
(五)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宣传岗位职责
1、协助分管局长做好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电视方面的工作。
2、搞好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宣传。
3、起草有关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电视方面的意见、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
4、协助主管局长指导下属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人员编制
清涧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秘政务财务人力资源后勤事务和市场执法人员1名,文化文物旅游和广播电视宣传人员1名。
第七条 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二、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我局在继续抓好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的“精准扶贫”等各项常规工作的同时,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理顺机构改革机制、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二、完成北国风光景区毛泽东诗词馆、红军东征纪念馆陈列布展工作。
三、为2019年脱贫的贫困村新建文化广场、文化舞台和文化活动室。
四、文广中心文物展览馆、非遗展馆、图书馆建成对外开放。
五、完成《清涧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景区景点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六、组织承办好中国·清涧第三届红枣文化艺术节。
七、开展纪念路遥诞辰70周年系列活动。
八、沿黃公路k376-k398两侧6.5公里旅游生态提升工程开工建设。
九、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有本部门的一级预算及八个二级预算单位。与去年相比减少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因机构改革,清涧县电影公司,从清涧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划转出去。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清涧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本级),一级预算 |
2 |
清涧县文化馆,二级预算 |
3 |
清涧县图书馆,二级预算 |
4 |
清涧县文管所,二级预算 |
5 |
清涧县电视台,二级预算 |
6 |
清涧县转播台,二级预算 |
7 |
清涧县文工团,二级预算 |
8 |
清涧县路遥纪念馆,二级预算 |
9 |
清涧县北国风光景区管理所,二级预算 |
四、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清涧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设6个岗位,分别为局长岗;分管政秘政务、财务、人力资源、事业建设、后勤事务、市场执法稽查副局长岗;分管文物、旅游副局长岗,分管文化、广播电视副局长岗;政秘政务、财务、人力资源、事业建设、后勤事务、市场执法岗;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宣传岗。
下设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广播电视台、电视转播台、路遥纪念馆、文工团、北国风光景区管理所8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48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及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18.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为4118.5万元,全为财政拨款。全年支出预算为411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3.4万元。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合计4118.5万元,预算支出4118.5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合计4244.7万元,预算支出4244.7万元。与2018年对比收支减少159.2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部门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经费由县级财政保障并有所减少,是因机构改革,清涧县电影公司从本部门划转出去。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我部门预算收入合计4118.5万元,相比2018年主要减少的原因为,部门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经费由县级财政保障并有所减少,是因机构改革,清涧县电影公司从本部门划转出去。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总支出预算411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126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8.4万元,项目支出2675万元.
3、部门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总支出预算4118.5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126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888.4万元、三费支出34.3万元、卡外工资支出342.4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853.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7.8万元、各项建筑建设事业费支出2845.6万元。3、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四)“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我部门无“三公”经费预算,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列支,与2018年对比增加0%,但已空表公开。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行政运行经费4118.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以及扶贫产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清涧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201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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