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2020年县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索引号] 11610830016092288P/2020-0024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清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清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0-08-18
来源:清涧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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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清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清涧县人民政府的工作组成部门。下属单位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污水垃圾处理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房屋建筑、房地市场、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建筑业、人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拟订本县的政策规定,并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县房地产业、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等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和使用并监督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保障房性住房政策及规划;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组织实施房改方案的配套工作;组织拟订公房出售、出租价格和租金标准。

(五)指导全县规范房产市场行业管理;负责并指导全县房产交易、房产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工作;负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物业管理规定,指导和规范物业市场管理,推行物业管理体制改革;定期发布本市房产交易综合信息。

(六)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建筑业的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房地产业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机构、房屋拆迁公司等资质的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房地产业、城市建设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并推广科技成果。

(九)负责全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房屋建筑、园林绿化等方面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十) 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占用确认和占用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绿化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管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业劳保统筹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建档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的消防施工图、人防施工图建档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监管;指导全县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发展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城乡建设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建筑行业劳保费的收缴和专项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垃圾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人防异地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落实城镇化建设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推进城镇化相关政策措施,对全县城镇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检查。

(十七)负责全县供热、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城市供热、燃气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上级有关供热、燃气行业技术法规和标准,做好供热、燃气相关工作;负责供热、燃气企业的资质管理,以及城市供热、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和燃气供气点备案工作;负责供热、燃气企业的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地方规范性文件、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全县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民防空工程和易地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确认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人防相关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依法组织城市防空演习等。

(十九)负责管理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工程的设计及施工。

(二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包括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和依法执行,不包括限制人身自由、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证牌照,下同);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建筑物或设施的强拆除工作。

(二十一)负责城区综合市场无照商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二)负责对城市违章建筑查处(主要是无确认手续建筑、少批多建、批低建高)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三)负责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四)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确认和管理;负责城市车辆占道停放点设置(包括临时停放点)设置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五)负责大型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设置确认;负责对不按确认设置的户外广告宣传等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六)负责环境保护方面的污水排放、垃圾清倒、建筑施工噪音等,影响城区周边工作和居民生活噪声污染等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七)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二十八)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二十九)负责处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

(三十)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的相关活动。

(三十一)负责停车场建设、渣土运输等其他工作。

(三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三定方案,清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专职副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人防岗1名;建筑工程管理岗1名,文书1名,会计1名。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日常工作

一是完成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机构数精简30%的要求完成机构改革。二是完成全县5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和10个老旧小区改造的前期设计、勘察、招标等任务。三是启动建设6个乡镇污水垃圾厂和6个景区垃圾中转站项目。四是加快推进南坪片区、药材公司片区、钟楼山片区、农机厂二期、虎头峁二期等棚改项目。五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四个不摘帽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住建行业返贫风险防控办法,保障全县农户住房安全。六是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在建项目全面达到“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是完成污水厂提标改扩建工程、第二污水厂、城区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

(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打早打小,践行黑恶必除,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法治权威,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三)、加强基层党建,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制定出台了《清涧县住建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政治和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践行群众路线,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四)、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要求,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做到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2、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深入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对各分管领导和关键主要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紧紧抓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这个核心,重点抓好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依法行政,正确行使职权,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

(五)、2020年重点项目:

1、新建项目6个:一是清涧县污水管网延伸工程(康家圪台至折家坪段)二期项目:在北国枣业公司至折家坪火车站新建污水主管网4.6公里,预计2020年6月份建成投运;二是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在折家坪镇滴水崖村新建第二污水厂,处理能力3000m³/d,占地面积12.92亩,预计2020年10月份建成投运;三是清涧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020年完成电信小区、工程队小区、城关粮站小区、瑞腾小区、公安小区5个小区的外墙保温,电梯安装、绿化等工程,剩余10个老旧小区(岔口交警队住宅楼、岔口春满住宅楼、岔口军平住宅楼、电影院住宅楼、防疫站住宅楼、城关镇住宅楼、饮食公司住宅楼、资金所住宅楼、建设银行住宅楼、工商银行住宅楼)完成前期工作;四是清涧县8个乡镇垃圾填埋场工程建设项目:8个乡镇垃圾处理场主要建设防渗衬层系统、垃圾坝、防洪系统、渗沥液导排系统、渗沥液回灌系统、填埋气导排系统、绿化隔离带、渗沥液收集池、防护围栏、作业机械及其它辅助设施;五是清涧县12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在12个乡镇各新建一个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100m3/d,六是7个景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转运站按一班制运行,年工作制365d,日工作制8h。

2、续建项目4个:一是清涧县城建、档案馆:地上5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1.00米,总建筑面积7700.23平方米(地上6444.25平方米,地下1255.98平方米),主体已竣工,2020年10月可建成投运;二是清涧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扩建二期工程:新增处理能力3000m³/d,提升污水出水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A标准,简称准四类排放标准。三是清涧县西城区2015年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4#楼:地上21层,地下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共204户,建筑高度63.45米,总建筑面积18322.26平方米,主体已竣工,2020年10月可建成投运;四是清涧县北街改造工程一期项目:2019年路面工程已竣工,2020年完成路面改造铺装,给排水管道,通信管道,照明改造,水门洞改造、后寨山改造等工程,预计2020年11月建成投运。

3、完成前期的重点项目3个:一是清涧县城区道路排水工程:改善道路排水条件及道路环境,拟建秀沿路岔口桥至东安大厦1700米,210国道昆山中学路口至枣乡酒店桥北头1020.5米,210国道虎头峁桥头至公安局1878米,共计4598.5米;二是南坪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地上建筑面积70179m²(其中商业13879m²,住宅56300m²,),地下建筑面积7496m²,总建筑面积77675m²,停车位187个,容积率4.68;三是清涧县污水管网维修工程:对原有的16公里的污水主管网进行加固维修,解决漏水堵塞等问题。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括内设征补办)

无变动

2

清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更名(原房产交易中心并入)

3

清涧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无变动

4

清涧县污水垃圾处理服务中心

无变动

本部门机构改革,涉及变动2条:

1、下属单位清涧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更名为清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清涧县房产交易中心并入清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人员98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52人、污水垃圾处理服务中心在职公益性岗位协理员人员25人(企业管理)。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0人。

机构改革原清涧县房产交易中心职能、人员全部并入清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其他事业单位未涉及机构改革变动。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3309.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04.6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8505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0402.9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污水管网延伸、污水二期提标改建、第二污水厂建设、城市道路改建、移民搬迁停车场等项目资金预算收入。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3309.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804.6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8505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0402.9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污水管网延伸、污水二期提标改建、第二污水厂建设、城市道路改建、移民搬迁停车场等项目资金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309.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04.6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8505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0402.9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污水管网延伸、污水二期提标改建、第二污水厂建设、城市道路改建、移民搬迁停车场等项目资金收入。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3309.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804.6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8505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0402.9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污水管网延伸、污水二期提标改建、第二污水厂建设、城市道路改建、移民搬迁停车场等项目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804.60万元,较上年增加11897.9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污水管网延伸、污水二期提标改建、第二污水厂建设、城市道路改建、移民搬迁停车场等项目资金支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04.60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 2120101 )1019.80万元,较上年增加361.80万元,原因是原房产交易中心机构改革差额事业单位转变为全额事业单位,追加原房产交易中心2014年-2018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2120201 ) 30万元,较上年增加30万元,原因是增加南门口片区修建规划费30万元;

(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120303)4940万元,较上年增加4405万元,原因是增加市政道路改扩建4403万元、24个单位天燃气管道安装工料费537万元;

(4)农村危房改造(2210105)674万元,较上年增加614万元,原因是增加“非四类”住房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补助;

(5)公共租赁住房(2210106)4800万元,较上年增加3800万元,原因是增加西城区保障性住房二期4#楼建设。

(6)水体(2110302)3340.80万元,较上年增加2687.40万元,原因是污水二期提标改建项目增加927.40万元、污水管网延伸增加700万元、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增加106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04.6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037.80万元,较上年增加379.50万元, 原因是原房产交易中心机构改革差额事业单位转变为全额事业单位,追加原房产交易中心2014年-2018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539.30万元,较上年增加261.40万元,原因是污水厂烧煤锅炉改造37万、垃圾防渗膜续铺63.50万元、南门口片区规划费污水二期提标改建设计费160.9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80.50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原因是增加扶贫驻村人员补助;

资本性支出(309)11936万元,较上年增加10101万元,原因是增加西城区保障房建设3800万元、污水厂二期提标改建800万元、污水延网延伸38万元、第二污水厂建设1060万元、市政道路改扩建4403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310)674万元,较上年增加614万元,原因是增加“非四类”住房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补助;

 其他对企业补助支出(312)537万元,较上年增加537万元,原因是文旅局等24个单位天燃气管道安装工料费。

(2)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04.60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037.80万元,较上年增加379.50万元, 原因是原房产交易中心机构改革差额事业单位转变为全额事业单位,追加原房产交易中心2014年-2018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539.30万元,较上年增加261.40万元,原因是污水厂烧煤锅炉改造37万、垃圾防渗膜续铺63.50万元、南门口片区规划费污水二期提标改建设计费160.90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674万元,较上年增加614万元,原因是增加“非四类”住房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补助;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 )11936万元,较上年增加10101万元,原因是增加西城区保障房建设3800万元、污水厂二期提标改建800万元、污水延网延伸38万元、第二污水厂建设1060万元、市政道路改扩建4403万元;

其他对企业补助支出(507)537万元,较上年增加537万元,原因是文旅局等24个单位天燃气管道安装工料费。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本部门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05万元,较上年增加8505万元,主要是增加污水二期提标改建、第二污水厂建设、城市道路改建、移民搬迁停车场建设项目资金预算。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无车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0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05万元。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72.50万元,较上年减少5.4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机构改革单位原清涧县房产交易中心办公经费。

其中:办公费40万元,印刷费34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50万元(污水厂月电费平均3.5万元左右),邮电费9万元,取暖费18.50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费125万元(含污水管网维修80万元、污水厂烧煤锅炉改造37万元),专用材料费15万元。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附件内容)

附件:清涧县住建局2020年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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