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6108007412625428/2018-0006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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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清涧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2018年清涧县环境保护局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及《清涧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清财预发﹝2108﹞6号)的要求,本着真实性、合法性的原则,现公开清涧县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2)统一监督管理固定废物、废水、废气、粉尘、恶臭、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与防治,做好全县环境总量考核的组织、协调与防治。
(3)负责权限内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工作。
(4)负责环境监察、统计、环境信息工作;负责查处上报环境重特大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调解污染纠纷,处理环境信访。
(5)负责权限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的办理。
(6)组织对本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的监督监测与信息发布。
(7)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8)执行上级机关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我局将围绕市、县环保工作中心,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求真、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积极谋划,重点推进,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1、强化环境执法监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环境纠纷和环境污染事故。
2、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巩固和推进重点企业污染减排工作成果,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强化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全年减排任务。
3、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扎实开展农村生态创建工作,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4、严把环评审批关。进一步强化对污染源头的控制,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
5、抓基础,不断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加强环保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每位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抓廉政建设,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环保部六项禁令》等关于党风廉政方面的规定。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有本机关,无二级预算单位,如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清涧县环境保护局 |
四、编制人员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总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11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854.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4.1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2.42%;固定资产149.9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7.55%;无形资产0.2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3%;在建工程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七、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总收入305万元,总支出预算305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是增加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预算总收入305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8年预算总支出305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是增加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15万元,为工资福利支出。
2、项目支出29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24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305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305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与上年相比增加3万元,主要是增加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305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
①“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事物管理支出”50万元,主要是环境保护管理事物支出。
②“2110101行政运行”15万元,是县级协理员工资支出。
③“2300299转移支付支出”24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29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县级财政没有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因此无“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主要是财务上划市环保局,三公经费由市级财政保障,并已公开空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县级财政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并已公开空表。清涧县环保局属榆林市环保局派出机构,机关运行经费由榆林市环保局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将在榆林市环保局网站公开。
(八)政府采购情况。
因县财政2018年未对本部门安排采购预算,因此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是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要求,国务院于2016年10月26日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决定于2018年开展的全国范围内的污染源普查。普查开始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清涧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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