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01609227XP/2023-0020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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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于清涧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23年2月15日在清涧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清涧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2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清涧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工作职能,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迅速推动中央和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在财政系统落地见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954万元,完成年初计划8900万元的112%,比上年同期增收1064万元,同比增加12%。其中税收收入3995万元,非税收入5959万元,税收收入比重占到40%,收入质量不高。加上中省市对我县的税收返还、各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等,全县收入总计3297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达到2806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中:返还性收入153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700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85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6424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5101万元,结算补助收入6693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1675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74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18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70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388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76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097万元,支付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收入6246万元,支付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支持资金预算收入96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994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42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7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279万元。
1.地方财政收入主要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完成3995万元,其中:增值税完成1966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387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95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0万元;资源税完成3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73万元;房产税完成343万元;印花税完成98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06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273万元;车船税完成96万元;契税完成221万元。
(2)非税收入完成5959万元,其中:专项收入完成246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97万元;罚没收入完成17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53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016万元;其他收入2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县完成财政支出3004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25844万元,增加9.4%。其中:民生支出231589万元,占比达77%,八项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9281万元,下达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31752万元。
各项支出分别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3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767万元;教育支出3298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6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4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4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39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7021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69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559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210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7743万元;保障性住房支出952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311万元;国防支出108万元;金融支出54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7万元;债务付息1737万元;其他支出1723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951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19万元;争取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026万元;争取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54600万元;调入资金158万元;上年结余17212万元。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277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774万元;收支相抵后,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1674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1.11万元,支出151.11万元;就业扶贫特设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收入363.07万元,支出363.07万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收入98.67万元,支出98.6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收入7383.39万元,支出7383.39万元,基础养老金补贴6699.84万元,对个人缴费的补贴355.5万元,县级配套27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缴费人员80500人,享受基础养老金人员37037人,收缴费用2000万元,发放标准1-7月为180元/人,7-12月185元/人。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县财政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攻坚克难,持续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22年我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954万元,完成年初计划8900万元的112%,比上年同期增收1064万元,同比增加12%。其中税收收入3995万元,非税收入5959万元,税收收入比重占到40%,收入质量不高;2022年我县完成财政支出3004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25844万元,增加9.4%。其中:民生支出231589万元,占比达77%,八项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9281万元,下达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31751.998万元。
1.强化常规业务管理,提高全面服务质量
直达资金业务:我县直达资金全部安排用于保障重点支出,全面支持做好 “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2022年,共收到直达资金(包括参照)67863.28万元(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7171万元;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7323.2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28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45万元;参照40万元),资金及时分配下达,资金下达率100%;共支出直达资金(参照)64377.89万元,支出率94.9%;支出项目涉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2988.13万元(其中涉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019.09万元,就业补助资金1245.9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37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1153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2755.25万元;支出参照直达资金39.51万元,支出率98.8%。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2022年,我单位国库支付业务共办理财政云汇总清算807笔,涉及金额371661.92万元;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往来直接支付业务80笔,涉及资金14308.38万元,审批授权支付计划8641笔,涉及资金共计30451.19万元。通过及时办理各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为全县财政工作的快速运转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政府采购业务:2022年,县采购中心受全县各采购人委托,共实施政府采购业务94次,执行集中采购预算17900.99万元,实际完成货物、服务类集中采购额共计16702.33万元,节约资金1198.66万元,资金节率7.6%。其中:货物7706.25万元;服务类7689.52万元;工程类1306.56万元。
惠农资金补贴业务:全年,惠民补贴资金专户账户结余约7922.52万元,其中上年结余7450.03万元,本年拨入约24902.96万元,本年其他收入422.11万元(包含代发户年底清零返回余额396.14万元。)拨出约24852.58万元。
财政投资评审业务:2022年,我单位共完成130个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送审金额39680.12万元,审定金额为39038.13万元,审减金额641.99万元,审减率1.62%。通过评审,有效节减了不合理支出,提高了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非税收入业务:2022年,我单位共收缴非税收入7182.5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21.63万元,专项收入3738.13万元,行政性事业收费收入11.37万元,罚没收入1707.3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88.34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015.70万元,收入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融资担保业务:我局融资担保公司对贷款项目实行“见贷即保”服务,贷款客户主体通过在农商银行直接申请审批,2022年服务支持“直保”客户主体30笔1275万元,服务“县域乡村振兴批量贷”客户主体333笔5651万元,充分发挥了财政金融“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持续推进乡村振兴
我县2022年共下达资金31751.99万元,较2021年29040.50万元增长2771.50万元,增长9.33%。带动我县330个村庄,受益15844户11936人。其中防返贫监测及帮扶机制类(以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为主)2534万元;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8309.7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11456.30万元;其他299.00万元。
资金来源分三部分:①中省市县衔接资金22599.0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8470.00万元,省级衔接资金3205.00万元,市级9357.00万元,县级衔接资金1567.00万元。中省市县衔接资金较去年增长65.1万元,其中中省衔接较去年增长936.1万元,市级增长-1138.00万元,县级增长267万元。②中央整合资金及整合省级部门资金7899.198万元,较去年增长1392.60万元(2021年投入整合资金 6505.60万元)。③县级衔接配套资金1253.8万元。
3.加强专项债券管理,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我局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在基本财力、民生保障和其他补助方面向上级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2022年共争取到债券资金6048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5883万元,专项债券资金54600万元。一般债券用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1000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建4883万元;专项债券用于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建设2500万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西城区一二三产业发展19000万元)、市政供热(城区集中供热3000万元)、农业(陕北红枣振兴4800万元)、公共卫生设施(中医诊疗30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3000万元)、卫生健康(人民医院住院楼2500万元)、文化旅游(大剧院1500万元)、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600吨畜禽1100万元)。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中药材产业园300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新能源充电桩2800万元)、农林水(县城供水提升8400万元)等领域,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优化经济结构,在交通、医疗、农业、冷链、生态环保、市政和产业园区等领域得到了充分发挥。
4.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我县地方政府债务全部为地方政府债券,经上级财政部门核定2022年12月底地方政府债务一般债务余额54693.1万元;专项债券余额为97300万元;合计总余额为15.20亿元,未在风险预警线内。2021年隐性债务年初余额为460.51万元,截至2021年5月底已化解完毕,提前2年完成政府制定的偿还计划,地方政府隐性债券全部化解完毕。
5.加强财政监督力度,全面强化财政管理
(1)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榆政财预发〔2022〕38号)以及《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榆林市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财预发〔2022〕40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成立了财经秩序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了减税降费、“政府过紧日子”、“三保”保障、国库管理、资产管理、政府债务、涉农资金七个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分领域整治工作;对我县 2020 年以来各级审计、巡视、巡查和财会监督反馈线索及查出问题进行了梳理、整改,全面推进我县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2)开展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省市财政局工作指南,我单位制定了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机制,掌握工作重点,依据政策全面开展我县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督促配合各部门、单位对照32类突出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了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经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共有两个单位涉及存量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涉及金额总计157.98万元。我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高度重视,深入到问题单位了解相关情况,帮助制定解决方案,督促整改措施落实。
6.落实稳经济若干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1)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我局积极响应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规范各项收费项目,确保国家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2022年共计留抵退税32户次,金额1882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共计1979户次,减征金额共计370万元。
(2)落实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
2022年,县融资担保公司服务支持“县域振兴批量贷”客户主体363户金额692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业务规模918.7万元,占业务总规模比重13.26%;餐饮业业务规模595.5万元,占业务总规模比重8.59%。中小微企业业务规模797万元,占业务总规模比重11.5%;个体工商户业务规模362万元,占业务总规模比重5.22%;“三农”及新型市场主体业务规模5767万元,占业务总规模比重83.26%,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3)加大对重大项目、行业的支持力度
大力支持教育、公共卫生、文化体育、交通运输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其中:交通运输3850万元;公共卫生1592.67万元;农业2712.5万元;林业9637.45万元;水利646.6万元;环保5836.74万元;教育6930.54万元;文化领域6607.27万元;招商项目包装策划9.28万元,招商资金池400万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整合2820.80万元,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000万元;市政建设资金1032万元,重点项目前期费500万元。
(4)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2022年县采购中心受全县各采购人委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为7349.16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为474.49万元,通过全面实行了担保函替代保证金和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政采合同支付进度等举措助企纾困。
(5)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今年以来,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坚决贯彻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着力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1号)及《清涧县财政局关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清财发[2022]5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联合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经调查统计,清涧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减免租金共涉及清涧县第二小学、清涧县城管局2个单位6户承租户,均为个体户,以减免三个月租金方式总计减免租金85199.90元。
7.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统一安排要求,牵头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和财政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全力以赴保障疫情防控,目前共拨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配套资金、全民核酸检测、交通道路核查等疫情防控资金共计5485.68万元,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支撑,以实际行动彰显财政担当。同时强化资金监管,在疫情防控资金使用中始终树立“红线”意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8.深化财政云改革,提升财政运行效率
一是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增加了智能沙盒技术,同时安全桌面也从原来的6.0升级为6.5,保证了省、市、县、乡纵向网络安全畅通及各预算单位及银行的横向网络安全畅通,保障了财政各系统能安全稳定的运行。二是在财政云推广方面,今年是财政云优化提升年,省上也在不断的调研,找出不足,对原有模块进行不断的优化,同时将新上线财报,决算等模块,对财政云提升一个新台阶。今年以来主要优化了人员台账模块,单位核算模块、预算执行模块、账户管理模块、项目库管理及指标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2022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仍然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严重乏力,政策性减收效益逐步扩大。国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税降费规模持续扩大,减收效应明显;“三保”支出、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加之疫情防控,民生政策提标,实施乡村振兴刚性支出不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二是政府性债务风险日益凸显,政府性基金支撑乏力,地方可用财力不足,还本付息准备金严重不足。三是行业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与整合资金存在一定矛盾,2023年乡村振兴资金存在巨大缺口。四是财政云系统运行不稳定,功能冗余,操作太过繁琐。五是绩效考核奖励资金规定人均6800元,市级只承担3000元,县级配套3800元,县级压力较大。六是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差额较大。2021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缺口10300万元,2022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缺口12600万元,共计22900万元。七是教育投入比例难以达标。中省市教育上级专项投入逐年下降,我县96%以上的财政收入来自省市转移支付和专项补贴,上级财政在拨付这些资金时,本就未达到教育投入配备比例,而县级地方财力根本无力补齐配备。
二、2023年预算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和支柱作用,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服务效能,推动我县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预算安排:2023年,受疫情影响,经济运行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我县财源有限,财政收入仍有可能波动和起伏,确保“三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压力很大。故2023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大致思路为:一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9600万元,较2022年增长7.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80552万元,较2022年增长1.4%。二是严格预算管理,科学核定预算、精准编制预算,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是合理整合涉农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
全县财政公共预算安排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经济和社会发展因素,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安排9600万元(税收4500万元,非税5100万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是:
税收收入完成4500万元,其中:增值税完成2240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400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80万元;资源税完成4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00万元;房产税完成350万元;印花税完成1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20万元;车船税完成90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280万元;契税完成400万元;
非税收入完成510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65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620万元;罚没收入完成45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89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90万元。
2023年,财政支出计划安排280552万元,全年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38350万元;公共安全11874万元;教育支出34052万元;科学技术2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87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6329万元;卫生健康17320万元;节能环保672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8782万元;农林水事务69233万元;交通运输721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54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829万元;金融支出35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87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3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799万元;债务付息1800万元;债务发行费10万元;其他支出26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
2023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4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89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1210万元。再加上上年结余16741 万元,政府性基金可安排财力为61951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
2023年全县共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52198万元,根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具体安排为:
城乡社区支出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支出534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4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317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9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1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1210万元;调出资金9000万元,年终结余753万元。
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是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培植财源抓好财政收入,强化收入征管,提高收入质量,加强收入分析,强化部门间配合,杜绝“跑、冒、滴、漏”,依法依规做到应征尽征、应缴尽缴。优化财政收入结构,规范收入管理,巩固提高收入质量。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要求,兜住“三保”底线,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统筹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注重防患于未然,严格控制债务增量,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底线。积极向上争取债券额度,发挥好专项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加强风险源头管控,严格项目审批,严控项目超概算实施,有效遏制债务增量,多措并举缓解还本压力,降低付息成本,有效化解隐性债务。四是积极向上争资争项。抢抓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机遇,主动把握国家、省、市宏观政策导向,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在基本财力、民生保障和其他补助方面向上级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切实加大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吃透政策,加强部门协作,合力做好向上争取新增专项债券工作。五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三农”工作部署,聚焦中央部署、聚焦底线要求和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结合县情农情,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和支农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不摘”政策,保持过渡期内衔接资金投入总体稳定,不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六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拓宽绩效管理领域,强化绩效管理约束,严把“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环节,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七是狠抓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深入开展财政财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3年,全县经济发展形势仍复杂严峻,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财政运行面临的压力巨大。但在国家实施一系列积极财政政策的有力支撑下,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发挥财政保障职能,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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