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01609227XP/2023-0021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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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于清涧县202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工作职能,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迅速推动中央和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在财政系统落地见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现就将有关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税收总收入完成16149.79万元。
(一)分级次收入完成情况:
地方财政收入9954万元,同比增收1064万元,增长11.97%;上划上级税收6256万元,其中:上划中央税收4588万元、上划省级税收1602万元、上划地市税收66万元。
(二)分部门组织收入情况:
财政部门组织收入572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8万元,罚没收入17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53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016万元,其他收入29万元,专项收入2225万元。税务部门组织收入4233万元,其中:增值税1966万元,企业所得税387万元,个人所得税195万元,资源税3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73万元,房产税343万元,车船税96万元,印花税98万元,土地增值税27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06万元,契税220万元,专项收入239万元。
(三)分税种收入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3994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40.12%,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1966万元,企业所得税387万元,个人所得税195万元,资源税3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73万元,房产税343万元,车船税96万元,印花税98万元,土地增值税27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06万元,契税220万元。县财政积极拓展增收渠道,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主动加强税务部门以及重点企业的沟通协调,依法加强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管,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一切通过履行政府职能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政府支配范围,确保了收入及时入库、应收尽收。
非税收入完成5960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9.88%,主要完成情况是:专项收入246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198万元,罚没收入17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53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016万元,其他收入29万元。
(四)上级补助和债务转贷收入情况:
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287034万元。主要包括:1、返还性收入1539万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168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113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63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1195万元。2、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86300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8501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852万元,结算补助收入5479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306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6438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5101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097万元,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1675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12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2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453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677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89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856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26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00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97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671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443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6057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9195万元。
2022年债务转贷收入6423万元。
(五)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465万元,较2021年增支29162万元,增长10.75%。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30万元,国防支出10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767万元,教育支出3298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6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4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4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393万元,农林水支出7021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69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5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08万元,金融支出54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7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2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311万元,其他支出172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737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万元。
(六)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地方财政收入99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7034万元, 债务转贷收入6423万元,上年结余247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279万元,收入总计336161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46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1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21万元,调出资金35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800万元,年终结余400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001万元),本年净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33616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5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26万元,上年结余17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35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4600万元,基金收入总计79715万元,支出627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上级支出25万元,年终结余1691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收入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18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106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231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8281万元,利息收入39万元,委托投资收益14万元,转移收入374万元,其他收入41万元,支出29258万元,其中: 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9239万元,转移支出1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80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618万元。
五、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2022年我县财政供养人员6835人,其中年末在职人员6823人、离休人员12人。财政供养人员较2021年减少148人,符合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政策要求。
六、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持续推进乡村振兴
我县2022年共下达资金31751.99万元,较2021年29040.50万元增长2711.49万元,增长9.33%。带动我县330个村庄,受益121641户332201人。其中防返贫监测及帮扶机制类(以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为主)2534万元;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8309.7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11456.30万元;其他299.00万元。
资金来源分三部分:
1、中省市县衔接资金22599.0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8470.00万元,省级衔接资金3205.00万元,市级9357.00万元,县级衔接资金1567.00万元。中省市县衔接资金较去年增长65.1万元,其中中省衔接较去年增长936.1万元,市级增长-1138.00万元,县级增长267万元。
2、中央整合资金及整合省级部门资金7899.198万元,较去年增长1393.6万元(2021年投入整合资金6505.60万元)。
3、县级衔接配套资金1253.8万元。
(二)加强专项债券管理,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财政部门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在基本财力、民生保障和其他补助方面向上级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2022年共争取到债券资金6048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5883万元,专项债券资金54600万元。一般债券用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1000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建4883万元;专项债券用于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建设2500万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西城区一二三产业发展19000万元)、市政供热(城区集中供热3000万元)、农业(陕北红枣振兴4800万元)、公共卫生设施(中医诊疗30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3000万元)、卫生健康(人民医院住院楼2500万元)、文化旅游(大剧院1500万元)、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600吨畜禽1100万元)。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中药材产业园300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新能源充电桩2800万元)、农林水(县城供水提升8400万元)等领域,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优化经济结构,在交通、医疗、农业、冷链、生态环保、市政和产业园区等领域得到了充分发挥。
(三)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我县地方政府债务全部为地方政府债券,经上级财政部门核定2022年12月底地方政府债务一般债务余额54693.1万元;专项债券余额为97300万元;合计总余额为15.20亿元,未在风险预警线内。2021年隐性债务年初余额为460.51万元,截至2021年5月底已化解完毕,提前2年完成政府制定的偿还计划,地方政府隐性债券全部化解完毕。
(四)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统一安排要求,牵头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和财政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全力以赴保障疫情防控,目前共拨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配套资金、全民核酸检测、交通道路核查等疫情防控资金共计5485.68万元,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支撑,以实际行动彰显财政担当。同时强化资金监管,在疫情防控资金使用中始终树立“红线”意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五)落实稳经济若干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1、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我局积极响应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规范各项收费项目,确保国家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2022年共计留抵退税32户次,金额1882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共计1979户次,减征金额共计370万元。
2、落实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
2022年,县融资担保公司服务支持“县域振兴批量贷”客户主体363户金额692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业务规模918.7万元,占业务总规模比重13.26%;餐饮业业务规模595.5万元,占业务总规模比重8.59%。中小微企业业务规模797万元,占业务总规模比重11.5%;个体工商户业务规模362万元,占业务总规模比重5.22%;“三农”及新型市场主体业务规模5767万元,占业务总规模比重83.26%,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3、加大对重大项目、行业的支持力度
大力支持教育、公共卫生、文化体育、交通运输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其中:交通运输3850万元;公共卫生1592.67万元;农业2712.5万元;林业9637.45万元;水利646.6万元;环保5836.74万元;教育6930.54万元;文化领域6607.27万元;招商项目包装策划9.28万元,招商资金池400万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整合2820.80万元,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000万元;市政建设资金1032万元,重点项目前期费500万元。
4、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2022年县采购中心受全县各采购人委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为7349.16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为474.49万元,通过全面实行了担保函替代保证金和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政采合同支付进度等举措助企纾困。
5、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坚决贯彻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着力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1号)及《清涧县财政局关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清财发[2022]5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联合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经调查统计,清涧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减免租金共涉及清涧县第二小学、清涧县城管局2个单位6户承租户,均为个体户,以减免三个月租金方式总计减免租金85199.90元。
(六)加强财政监督力度,全面强化财政管理
1、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榆政财预发〔2022〕38号)以及《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榆林市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财预发〔2022〕40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成立了财经秩序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了减税降费、“政府过紧日子”、“三保”保障、国库管理、资产管理、政府债务、涉农资金七个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分领域整治工作;对我县 2020 年以来各级审计、巡视、巡查和财会监督反馈线索及查出问题进行了梳理、整改,全面推进我县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2、开展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省市财政局工作指南,县财政部门制定了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机制,掌握工作重点,依据政策全面开展我县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督促配合各部门、单位对照32类突出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了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经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共有两个单位涉及存量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涉及金额总计157.98万元。我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高度重视,深入到问题单位了解相关情况,帮助制定解决方案,督促整改措施落实。
(七)强化常规业务管理,提高全面服务质量
1、直达资金业务:我县直达资金全部安排用于保障重点支出,全面支持做好 “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2022年,共收到直达资金(包括参照)67863.28万元(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7171万元;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7323.2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28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45万元;参照40万元),资金及时分配下达,资金下达率100%;共支出直达资金(参照)64377.89万元,支出率94.9%;支出项目涉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2988.13万元(其中涉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019.09万元,就业补助资金1245.9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37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1153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2755.25万元;支出参照直达资金39.51万元,支出率98.8%。
2、国库集中支付业务:2022年,我单位国库支付业务共办理财政云汇总清算807笔,涉及金额371661.92万元;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往来直接支付业务80笔,涉及资金14308.38万元,审批授权支付计划8641笔,涉及资金共计30451.19万元。通过及时办理各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为全县财政工作的快速运转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政府采购业务:2022年,县采购中心受全县各采购人委托,共实施政府采购业务94次,执行集中采购预算17900.99万元,实际完成货物、服务类集中采购额共计16702.33万元,节约资金1198.66万元,资金节率7.6%。其中:货物7706.25万元;服务类7689.52万元;工程类1306.56万元。
4、惠农资金补贴业务:全年,惠民补贴资金专户账户结余约7922.52万元,其中上年结余7450.03万元,本年拨入约24902.96万元,本年其他收入422.11万元(包含代发户年底清零返回余额396.14万元。)拨出约24852.58万元。
5、财政投资评审业务:2022年,我单位共完成130个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送审金额39680.12万元,审定金额为39038.13万元,审减金额641.99万元,审减率1.62%。通过评审,有效节减了不合理支出,提高了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6、非税收入业务:2022年,我单位共收缴非税收入7182.5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21.63万元,专项收入3738.13万元,行政性事业收费收入11.37万元,罚没收入1707.3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88.34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015.70万元,收入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7、融资担保业务:我局融资担保公司对贷款项目实行“见贷即保”服务,贷款客户主体通过在农商银行直接申请审批,2022年服务支持“直保”客户主体30笔1275万元,服务“县域乡村振兴批量贷”客户主体333笔5651万元,充分发挥了财政金融“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政收入增长严重乏力,政策性减收效益逐步扩大。国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税降费规模持续扩大,减收效应明显;“三保”支出、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加之疫情防控,民生政策提标,实施乡村振兴刚性支出不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
2、政府性债务风险日益凸显,政府性基金支撑乏力,地方可用财力不足,还本付息准备金严重不足。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收支形成差额,且短期内无法依靠自身发展有效改变,收支缺口有逐年扩大趋势。
3、教育投入比例难以达标。中省市教育上级专项投入逐年下降,我县96%以上的财政收入来自省市转移支付和专项补贴,上级财政在拨付这些资金时,本就未达到教育投入配备比例,而县级地方财力根本无力补齐配备。
4、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与整合资金存在一定矛盾,影响了部门争资争项积极性。
5、预算单位“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思想普遍存在,预算绩效管理的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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