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索引号] 1161083001609227XP/2024-0002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清涧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0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清财农发〔2024〕95号
[ 名 称 ] 关于回收并重新下达2024年中、省第二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回收并重新下达2024年中、省第二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10-22
来源:清涧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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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清涧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清政办发<第2024>19次)研究决定,现将清财农发[2024]63号、清财农发〔2024〕64号文件中部分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回收并重新安排(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专款专用,严格规范开支内容和开支标准,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1.明细表2.绩效表

清涧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8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2-5222713

电子邮箱:602326751@qq.com

联系地址:清涧县财政局院内东二楼201室

附件1:

2024年中、省第二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回收并重新安排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回收单位

金额

下达单位

功能科目

经济科目

金额

备注

1

畜牧局

55.5505

林业局

2130505生产发展

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55.5505

中央第二批衔接资金

2

农业农村局

80

农业农村局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

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

80

中央第二批衔接资金

3

林业局

8.82

林业局

2130505生产发展

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8.82

中央第二批衔接资金

4

乡村振兴局

0.4843

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2130505生产发展

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4843

中央第二批衔接资金

5

乡村振兴局

0.5597

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2130505生产发展

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5597

省级第二批衔接资金

6

畜牧局

120.4495

林业局

2130505生产发展

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120.4495

省级第二批衔接资金

7

林业局

17.4

林业局

2130505生产发展

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17.4

省级第二批衔接资金

合计






283.264


附件2:

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中、省第二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年限

2024年

资金金额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83.264

其中:中央财政拨款

144.8548

省级财政拨款

138.4092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确定衔接资金项目。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优先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切实增加已脱贫地区低收入人口收入,有效推广高效旱作节水农业项目,巩固拓展异地搬迁脱贫成果,稳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单位个数

3个

质量指标

基础设施条件

明显提升

时效指标

年底资金支出进度

达到97%以上

成本指标

资金投入

257.044万元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高效旱作节水农业

普遍推广

经济效益指标

脱贫人口收入

明显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成效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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