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4-01118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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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4-11-13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清财农发〔2024〕109号 |
[ 名 称 ] | 关于回收并重新下达2024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清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清涧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清政办发〔2024〕第24次)文件精神,现将原文件清财农发〔2023〕109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00万元中202.7207万元收回并重新安排用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市级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
请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专款专用,严格规范开支内容和开支标准,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绩效目标表
清涧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3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2-5222713
监督邮箱:602326751@qq.com
联系地址:清涧县财政局院内东二楼201室
绩效目标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年限 |
2024年 | |
资金金额 |
年度资金总额: |
202.7207 | ||
其中:中央财政拨款 |
202.7207 | |||
其他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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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确定衔接资金项目。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优先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切实增加已脱贫地区低收入人口收入,有效推广高效旱作节水农业项目,巩固拓展异地搬迁脱贫成果,稳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单位个数 |
1个 | |
质量指标 |
基础设施条件 |
明显提升 | ||
时效指标 |
年底资金支出进度 |
达到97%以上 | ||
成本指标 |
资金投入 |
202.7207万元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高效旱作节水农业 |
普遍推广 | |
经济效益指标 |
脱贫人口收入 |
明显增加 | ||
社会效益指标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成效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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