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索引号] 11610830727371363L/2024-0111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11-1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清财农发〔2024〕109号
[ 名 称 ] 关于回收并重新下达2024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回收并重新下达2024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12-05
来源:清涧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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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根据《清涧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清政办发〔2024〕第24次)文件精神,现将原文件清财农发〔2023109自然资源规划局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00万元202.7207万元收回并重新安排用于自然资源规划局2024年市级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

请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专款专用,严格规范开支内容和开支标准,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绩效目标表 

清涧县财政局

20241113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2-5222713

监督邮箱:602326751@qq.com

联系地址:清涧县财政局院内东二楼201室

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年限

2024年

资金金额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2.7207

其中:中央财政拨款

202.7207

其他财政拨款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确定衔接资金项目。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优先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切实增加已脱贫地区低收入人口收入,有效推广高效旱作节水农业项目,巩固拓展异地搬迁脱贫成果,稳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单位个数

1个

质量指标

基础设施条件

明显提升

时效指标

年底资金支出进度

达到97%以上

成本指标

资金投入

202.7207万元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高效旱作节水农业

普遍推广

经济效益指标

脱贫人口收入

明显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成效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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