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衔接资金

[索引号] 11610830727371363L/2024-0112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11-1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清财农发〔2024〕110号
[ 名 称 ] 关于回收并重新下达2024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回收并重新下达2024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12-05
来源:清涧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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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清涧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清政办发〔2024〕第24次)文件精神,现将原文件清财农发〔2024〕55号文件中部分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回收重新安排(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专款专用,严格规范开支内容和开支标准,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1.明细表

2.绩效表 

清涧县财政局

20241113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2-5222713

监督邮箱:602326751@qq.com

联系地址:清涧县财政局院内东二楼201室

附件1:

2024市级第一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回收并重新安排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回收单位

金额

下达单位

功能科目

经济科目

金额

备注

1

林业局

10.3421

自然资源规划局

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50205委托业务费

10.3421

2024年市级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

2

人社局

3.6

人社局

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6

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技工院校)

合计






13.9421


附件2:

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年限

2024年

资金金额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3.9421

其中:市级财政拨款

13.9421

其他财政拨款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确定衔接资金项目。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优先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切实增加已脱贫地区低收入人口收入,有效推广高效旱作节水农业项目,巩固拓展异地搬迁脱贫成果,稳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单位个数

2个

质量指标

基础设施条件

明显提升

时效指标

年底资金支出进度

达到97%以上

成本指标

资金投入

13.9421万元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高效旱作节水农业

普遍推广

经济效益指标

脱贫人口收入

明显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成效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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