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5-00573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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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06-11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清财农发〔2025〕62号 |
[ 名 称 ] | 关于回收并重新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清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市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清农工办发〔2025〕22号)文件精神,现将原文件清财农发〔2025〕57号农业农村局市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60.18万元中775万元收回并重新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局2025年产业配套项目。
请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专款专用,严格规范开支内容和开支标准,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经济科目“50402基础设施建设”。
附表:绩效目标表
清涧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1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2-5222713
电子邮箱:602326751@qq.com
联系地址:清涧县财政局院内东二楼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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