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5-00288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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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清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申报的通知 |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根据住房租赁补贴相关政策要求,现就我县2025年住房租赁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25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地点
清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二楼(清涧县第六小学对面)。
三、申报条件
1.户籍要求:申请人须为清涧县城镇常住居民,且以家庭为单位申报;
2.收入标准:人均年收入低于2.3万元;
3.住房条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县县城及全国其他城市无房产,或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8㎡,且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政策。
四、申请材料
1.清涧县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低保证及一卡通,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房东身份证、户口簿及有效制式房屋租赁合同一份(与直系亲属签订的合同无效),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全部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住房困难家庭还需提供就业单位证明;公交司机需提供驾驶证和资格证(夫妻双方均为环卫工人或公交司机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资料)。
五、申报及审批流程
申报住房租赁补贴需通过线上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关注“陕西保障房”微信公众号,进入公租房申请页面,按要求填写并上传资料;
2.资料上传完成后提交,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未通过审核的,系统退回并说明原因。
纸质材料提交及审核流程:
1.通过初审的申请家庭,由申请人本人(户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填写纸质表格;
2.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核实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通过保障房信息平台大数据审核申报家庭房产、车辆、婚姻、工商等信息;
4.审核通过的家庭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保障对象;未通过审核的将告知原因。
受理人:惠蓉蓉、白苗
联系方式:0912-7938885
清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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