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信息

[索引号] 11610830727371363L/2024-0084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时间:2024-07-15
来源:清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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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1

清国用(2014)字第091号

刘战梅

清涧县赤土沟河滨路三单元门面房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战梅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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