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和收费

[索引号] 11610830727371363L/2024-01159 [ 主题分类 ] 物价
[ 发布机构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12-1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清政发改科技发〔2024〕715号
[ 名 称 ] 清涧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清涧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时间:2024-12-24
来源:清涧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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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天然有限公司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商发〔2018〕54号)精神,天然气价格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根据你公司提供有关资料结合实际,为疏导上游天然气基准门站上调影响,现就我县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销售价格

(一)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仍执行2.01元/立方米,居民阶梯气价按照1:1.2:1.5确定,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第一档为2.01元/立方米;第二档为2.41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为3.02元/立方米。见附表

清涧县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分档

户年用气量(m³)

销售价格

非独立采暖

独立采暖(使用家庭壁挂炉采暖)

元/m³

第一档

0-480m³(含)及以下

0-2500m³(含)及以下

2.01

第二档

480m³-660m³(含)之间

2500m³-3000m³(含)之间

2.41

第三档

660m³以上

3000m³以上

3.02

(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不作调整,仍执行2.03元/立方米。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居民集中采暖锅炉用气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根据国家规定暂不实行阶梯气价,价格标准在当地居民生活用气一档气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02元。

(三)非居民用气。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18元/立方米调整为3.46元/立方米(其中包括0.11元/立方米的管输费)。

二、执行时间

本次价格联动自2024年12月16日起执行,至2025年4月14日止,联动结束后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三、有关要求

燃气企业要做好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和价格调整平稳运行。  

清涧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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