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补贴

[索引号] 11610830727371363L/2025-00541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6-1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清农发〔2025〕124号
[ 名 称 ]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 清涧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 清涧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08
来源:清涧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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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及民生,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种植粮食、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农业“三项补贴”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近年实施情况,现就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精准落实补贴政策

(一)补贴依据。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5〕8号)、《榆林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榆政农函〔2025〕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基准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优先粮食种植,优先耕地保护,防止耕地撂荒、抛荒、“非粮化”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二)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于流转至其他经营主体耕种的耕地,可依据流转(承包)合同约定确定补贴对象,流转(承包)合同未作约定的,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原则上为完成确权并实际耕种的耕地。对已改变性质但未在确权系统退出的耕地不予发放。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补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及园地、林地、草地。

2.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3.退耕还林的、与果(林)间作的耕地。

4.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耕地。

5.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耕地。

6.“非农化”“非粮化”和撂荒的耕地。

(三)补贴标准。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5〕8号)、《榆林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榆政农函〔2025〕63号)文件要求,确定我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50元/亩。

二、进一步规范补贴发放

(一)加大补贴发放的核实力度。各镇要认真开展耕地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由专职人员实地逐户调查统计耕地面积,核实耕地种植、质量等状况。不等不靠,主动担当,对于村民土地确权登记及信息数据需要变更的,及时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进行信息变更。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发放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确保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民利益得到维护。要严格落实村镇县核查和发放责任人签字制度,杜绝各类违规违纪等行为发生,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二)强化现代化信息手段运用。各镇要严格把关做好数据核查工作,不得直接简单抓取确权数据使用。要推进农户基础身份信息、土地确权数据、补贴项目部门数据、代发银行查询数据等信息共享互证,精准统计土地确权基数和符合补贴标准作物种植面积,研判数据准确性,确保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

(三)严格落实“一卡通”发放。要落实财政部等5部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办〔2024〕21号)及省财政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陕财办农〔2025〕1号)要求,按照省财政厅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财办〔2019〕15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惠民补贴和部分岗位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财办〔2022〕12号)有关规定发放补贴资金,确保将补贴资金于6月30日之前不折不扣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让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

(四)建立调度报送机制。要求于7月15日前将附件3-附件6的文件资料、电子资料、影像资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求各镇将补贴发放明细情况与补贴公示情况,建立台账和资料册,留档备查。

三、强化保障

(一)强化补贴监督管理。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政策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规范管理方式,确保政策稳定实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补贴面积的核实、确定、审核和补贴资金的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和监管;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负责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进行监督。要求各部门用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专人负责的补贴常态化监管机制,围绕补贴发放各个环节提升监管水平。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确保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镇要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此项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通过张榜公示,高素质农民培训,印发惠农补贴明白纸,广播微信流媒体等方式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在农户间的知晓率,确保发放渠道通畅、群众知晓通用、资金足额到位。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按照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要求,进一步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导向;突出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的关联性,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补贴发放范围,对于不得补贴情形坚决不予补贴,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附件:

1.清涧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及资金计划表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3.清涧县XX镇XX村关于发放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公示

4.XX镇XX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公示表

5.XX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明细表

6.XX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汇总表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清涧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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