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5-00584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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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秋粮作物“一喷多促”服务主体的公告 |
为扎实推进“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助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及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地气候特征与粮食作物生长需求,拟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一喷多促”喷施作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主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实施范围涵盖清涧县域内玉米、小杂粮、马铃薯、红薯等作物种植区域。作业费用初步按每亩8-10元,具体作业面积根据各镇实际需求作业量测算。
二、申报条件
1、在清涧县内注册或实际开展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齐全,信誉良好,责任心强。
2、拥有与其服务能力相匹配的2台及以上专业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人员(需持有相关合格证或执照、购买保险)及配套设备(如配药设备、运输车辆等)。
3、具备一定的飞防作业经验,能熟练操作无人机作业。
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5、自愿在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一喷多促”防治工作。
6、分包、转包防治任务的组织,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三、申报应提供的材料
《清涧县秋粮作物“一喷多促”服务主体申报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报告、飞防作业人员合同、操作合格证书和保险保单复印件、无人机及配套设备照片,工作经验或业绩证明。
四、评审程序
由申请主体递交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主体,遴选结果将在清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服务主体签订服务合同。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请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将报名材料直接报送到清涧县岔口农业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清涧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宝
联系电话:15229854836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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