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5-00615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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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清涧县2025年农机化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榆林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榆林市关于加快推进南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清涧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补短板、优装备、抓示范、强服务”的思路,全面加强农机新装备、新技术、新模式建设,提升农业机械服务保障水平,到2025年底全县粮食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有关要求
(一)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农机化高质量发展项目向社会公告,凡符合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都可申报。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项目,一律不得由中介机构直接代理,一律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二)所有享受农机化高质量发展项目补助的农业机械必须是国产机械,不得再参与各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且三年内不得倒卖,如发现,五年内不得再享受中省市县农机化政策扶持。
(三)申报项目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生产经营主体,原则上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年以上的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附工商营业执照,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一定数量的农机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内部管理制度、风险保障机制和社会信誉良好。
三、资金分配及重点任务
(一)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队能力提升
围绕清涧县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队体系建设,重点补齐农机装备、机手培训、农机作业等方面的短板弱项。以小农户,小地块为重点,提供专业化农机作业服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助推农民节本增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全年提升4个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队,每个补助8万元,共计32万元。
1.支持对象。清涧县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队。
2.建设标准。
(1)基础设施。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机具库棚,合作社组织管理、作业服务、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健全。
(2)农机装备。配置各类农机具不少于15台。
(3)作业服务。单个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队年社会化服务面积不少于800亩。
3.实施过程。县级负责组织实施,按要求遴选乡镇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队开展提升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的方式进行项目验收。
(二)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
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服务、综合性保障的发展导向,培育建设1个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重点补齐提升农机装备、机手培训、农机维修、应急救灾等服务能力,高质量开展机耕、机播、机防、机收、烘干、秸秆处理等专业化服务。鼓励拓展农资供应、仓储物流、产品统销等服务领域,发挥主导特色产业全产业链综合保障功能。补助25万元。
1.目标任务。配齐配优配强农机装备,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应急抗灾救灾能力。
2.支持对象。我县范围内2024年已在市农机中心备案的省、市级农机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组织等主体。
3.建设标准。
(1)基础设施。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机具存放库棚及设施用房,有农机维修车间和培训教室、其中库棚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2)农机装备。原则上拥有耕、种、管、收、烘等服务农业生产全程的农业机械,各类机具保有量不少于20台套。
(3)作业面积。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要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并做好引导示范、培训宣传等工作。年耕、种、管、收等机械化作业面积不少于5000亩。
(4)机手培训。对区域内农机手培训不得少于15人次。
(5)信息化建设。拖拉机、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主要机具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单北斗)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4.实施过程。按照“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的方式组织实施和监管。建立农机作业、机具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学习培训、驾驶操作人员等管理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机化高质量发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形成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农机化高质量发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健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张健雄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蔺卫生 县农机推广中心副主任
成 员:闫海平 县农机推广中心干部
刘丽丽 县农机推广中心干部
张驰 县农机推广中心干部
农机化高质量发展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指导,县农机推广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对项目推进工作的调度、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二)明确监管职责。县农机推广中心要加强对实施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项目实施要定期调度、监督检查,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贯,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农业机械化相关政策法规和总结提炼的优势特色产业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总结提炼的农机新技术新装备推广案例,对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区和典型案例开展系列宣传报道、组织观摩学习活动,宣传推介农机一线“土专家”、优秀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发挥好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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