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

[索引号] 11610830727371363L/2025-00153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关于作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关于作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5-01-16
来源: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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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116日-2025122日(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5221531(环保局)

传真:0912-5228168

通讯地址:岔口财富广场四楼

邮编:71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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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新建延1818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批〔2025〕1号

2025/1/14

关于新建延1818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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