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

[索引号] 11610830727371363L/2025-00625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关于2025年8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关于2025年8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5-08-26
来源: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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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2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公期为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日(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5221531

传真:0912-5228168

通讯地址:清涧县岔口财富广场四楼

邮编:71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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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鑫豪建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批〔2025〕9号

2025/8/26

关于鑫豪建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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