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5-00764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2025年11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5221531
传真:0912-5228168
通讯地址:清涧县岔口财富广场四楼
邮编:71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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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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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榆林市清涧县千村光伏行动联村电站二11.6MW项目 |
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折家坪镇丁家沟村、宽州镇小牛家沟村、加家圪台村、西郝家沟村 |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 |
榆林秦惠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折家坪镇丁家沟村、宽州镇小牛家沟村、加家圪台村、西郝家沟村,工程建设装机容量为11.6MWp,共安装16354块710Wp单晶硅光伏组件,建设内容包括子方阵及箱变、逆变器、检修通道,选择的土地分为11个地块,用地南北方向跨距约3.1千米,用地东西方向跨距约1.7千米,土地性质包括草地和种植园用地,种植园主要为杏树等农作物用地,草地包括4.5959公顷天然牧草地和24.2188公顷其他草地。项目总投资38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23%。 |
1.施工期应做到洒水抑尘,物料、运输车辆覆盖篷布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排放;通过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减少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中表1标准。 2.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区设置临时防渗旱厕,定期进行清掏外运用作农肥。 3.施工期噪声排放参考《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采取相应的减震、隔声、消声、吸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 4.混凝土结块等不可回收利用部分送至清涧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运营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变压器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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