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0160927392/2024-0004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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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卫生健康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的办理 |
一、办理依据:《榆林市老年人优待规定》(榆政发〔2017〕41号)。
二、发放范围:凡户籍在清涧县辖区内、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含70周岁),均可申请领取高龄保健补贴。
三、补贴标准:
年龄段 |
补贴金额 |
70-79周岁 |
50元/月/人 |
80-89周岁 |
100元/月/人 |
90-99周岁 |
200元/月/人 |
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 |
300元/月/人 |
四、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社区。
五、办理程序:老人(受托人)向老人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社区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审核完由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统一录入陕西省生活保健补贴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六、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2份;
(二)近期免冠两寸证件照2张;
(三)申报人名下的陕西信合储蓄卡复印件2份;
(四)《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
注:享受高龄保健补贴的老人必须在每年的1-3月份进行年度复审,新增享受对象必须在享受当月进行年度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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