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11610830727371363L/2022-0286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5-1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清政办发〔2022〕33号
[ 名 称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涧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查办法》的通知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涧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查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06-07
来源: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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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秀延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推动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强化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清涧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查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涧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查办法

为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确保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督查组织

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总负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调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指导督查组进行指导督查。

二、指导督查对象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秀延街道办、各社区;

三、指导督查内容

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内容和各单位职责,重点指导督查以下内容:

(一)指导内容:

1.进入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2.指导各单位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箱;

3.指导各单位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4.指导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内容。

(二)督查内容

1.督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是否精准、台账是否健全、登记是否规范;

2.随机抽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率;

3.督查各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4.督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置是否合理;

5.其他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内容。

四、指导督查形式

指导督查组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指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对不整改或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上报县政府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及工作人员认真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指导,督办整改。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查组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正确行使职责,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情况清楚、督查有力、及时反馈、落实整改到位。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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