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3-02943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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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3-06-27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清政办发〔2023〕49号 |
[ 名 称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涧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 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秀延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清涧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清涧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8〕2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深化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函〔2022〕124号)、《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程序>的通知》(陕交发〔2022〕1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四好农村路”建设总目标,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农村公路资金渠道、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体制机制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完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切实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为加快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巩固拓展农村公路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建设我县交通事业,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可持续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建设,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改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全县农村公路规范有序、便捷高效、安全畅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三、创建标准及主要任务
(一)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质量优先、高效运行的原则,按计划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不断优化通村组道路规划布局,注重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广大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改造、延伸,有序推进联网工程建设,用心打造农村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真正把农村公路建成老百姓的致富路、幸福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建设。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公路管养经费和建设投资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新改建农村公路符合等级公路标准,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已实现沥青或水泥硬化的等外农村公路具备升等条件的全部改造成等级公路,并同步完善安全、排水、绿化等附属设施。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危桥改造、桥涵配套、通村公路完善等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公路防灾抗灾能力,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危桥总量明显下降。认真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即公开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制度,做到公开方式明确、公开内容清楚,加强行业监管,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工程。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注重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乡村绿化美化及乡村振兴建设紧密结合,切实提高农村公路绿化率,有条件的新改建农村公路同步实施绿化工程,实现交通工程与绿水青山同在。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杂物、堆积物和非公路标志,确保路面常年保持整洁,路肩边坡坚实,边沟排水通畅,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
进一步完善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镇(中心)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各镇(中心)要安排专门的管养人员和必要的保障经费,确保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正常运转。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综合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大力推广县级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行为,将全县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3%以内。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驾驶人和车辆及运输企业源头管理,确保县内农村公路无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实现农村公路“路长”全覆盖,形成精细化管理机制,推进县、乡、村三级管养责任落到实处。各镇(中心)、建制村要制定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群管网络,及时发现、制止损坏农村公路行为,路政案件的发现处理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有效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建立健全养护工作机制,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满足养护基本需求,持续增强养护能力,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8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专业化进程,农村公路大中修、日常养护等专业性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专业化养护公司承担。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机制,探索建立养护信息管理平台APP,切实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做到月有通报、季度检查、半年考评、年终考核,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机械化发展。采用自动快速检测设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并依据评定结果科学合理安排养护实施计划,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根据群众居住实际情况,灵活机动为旅客提供出行需求,积极发展专线客运,试点推行定制客运,使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并配套建设农村客运站(招呼站),努力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达到AAAA级及以上水平。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安全保障。对所属司乘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安全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运性能。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群众参与、资源整合”的原则,积极培育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鼓励运邮合作推进“互联网+农村物流”建设,在条件成熟的(办、中心)推进农村物流站点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以仓储、装卸、快递、配送为主的现代物流。
四、创建步骤
(一)安排部署。根据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要求,对全县农村公路进行全面细致摸排,分析各项创建指标存在的差距,重点做好农村公路路况调查和安全环境调查。根据摸排情况,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创建。根据工作内容和创建标准,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按任务分工和时间要求,定期检查、督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推动创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1.计划投资150万元,完成创建工作内业资料及养护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2.计划投资2200万元,全面提升全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路域环境治理及破损路段治理(省道84公里、县道165.7公里、乡道206.48公里、村道1045.25公里);3.计划投资1510万元,完成全县农村公路水毁隐患点治理。
(三)自查迎检。坚持目标导向,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根据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按程序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做好考评验收准备工作。
(四)接受评审。按示范创建程序,接受省交通运输部门专家评审组的实地核查。
五、组织领导
为保障“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清涧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贺 敬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贺小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 静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继勇 县纪委监委副书记
贺东升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曹 波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朱怀河 县发改科技局局长
白小龙 县财政局局长
张文彦 县人社局局长
黄世伟 县资源规划局局长
韩世权 县交通局局长
白三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白成牛 县林业局局长
李海洲 县水利局局长
韩 强 县工贸局局长
刘世平 县文旅局局长
惠革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白钧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前伟 县统计局局长
王健波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国强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何光红 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局长
刘晓峰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宝雄 县公安局副局长
崔乐乐 宽州镇镇长
惠 军 石咀驿镇镇长
白 彻 折家坪镇镇长
郝立波 下廿里铺镇镇长
贺世宏 李家塔镇镇长
朱清琳 店则沟镇镇长
白云慧 解家沟镇镇长
安 茹 高杰村镇镇长
张 亮 玉家河镇镇长
白小龙 石盘便民中心主任
郝世和 老舍古便民中心主任
陈志伟 双庙河便民中心主任
贺龙龙 郝家也便民中心主任
王月胜 乐堂堡便民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韩世权兼任。同时成立综合组、建设组、管理组、养护组、运营组五个工作小组,组长分别由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成人员为县交通运输系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具体业务工作;负责拟定“四好农村路”建设意见、创建实施方案;负责创建工作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工作项目计划,确保各项目标按计划完成;负责对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业务指导,监督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创建工作有关的会议、调研、评审、评估和业务检查;负责创建内业资料的收集汇总、台账建立;负责与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对接信息沟通反馈。
六、职责分工
各镇(中心)、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夺实工作任务,对标抓好创建,确保工作质量。特别要加强检查调度,及时分析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努力实现农村公路”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的总体要求。
县纪委监委:负责做好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县委宣传部:负责在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并协调做好户外宣传展板的投放、设置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县政府办:负责做好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出台完善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有关文件。
县发改科技局:负责统筹全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县工贸局:负责做好全县电商、物流企业与交通运输行业合作,积极向农村发展壮大。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创建工作的公共安全监管,与交通执法部门共同做好道路安全运输、超限治理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本级政府财政资金,拓展融资渠道,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县资源规划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乡镇运输服务站等建设用地审批等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牵头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客运市场监管、路政管理以及创建工作资料的收集、准备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全县农村公路路域范围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全县农村公路两侧绿化以及树木的栽植、补植、管理、维护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全县农村路两侧河道、河渠治理监督工作,加快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置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做好农村道路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环境督查工作,指导建设单位按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各镇(中心):负责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通村公路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做好创建工作资料的收集、准备工作;负责做好创建活动涉及的其他方面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建设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镇(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追感,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夺实工作责任。各镇(中心)、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创建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提升工作质效,做到工作标准、质量要求、完成时限三到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镇(中心)、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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