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3-0292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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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3-04-10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清政办发〔2023〕13号 |
[ 名 称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做好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清涧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政协清涧县十届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向县政府转交办理建议和提案19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意见83件,政协委员提案、来信114件。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各承办单位要聚焦重点工作,主动担当、从严从实抓好办理工作。所有建议提案均要在11月10日前完成并书面答复,应当公开的答复函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代表、提案者对办理工作和答复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县政府办将采取督办、抽查、走访等形式,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督促检查。
二、办理原则
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主抓、一本账管理、一体化办理、一站式公开的原则,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承办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要夯实工作责任,建立办理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办理任务顺利完成。
三、办理流程
(一)签收核对。及时签收、核对交由本单位承办的县“两会”建议提案。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提案,经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后,由县政府办交办各承办单位。
(二)规范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答复意见要具体明确,所提问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的建议提案,由办理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分别进行答复。个别情况复杂确实需要延期的,报县政府办同意后可延长1-2个月。
(三)主动沟通。办理前采取电话联系、主动联系代表、充分了解代表、提案者的思路与意图。“面对面”沟通协商,达成充分共识,将答复函及征求意见表送达代表或提案者,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再寄送正式答复函。
(四)规范答复。复函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不得用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名义答复。复函在首页右上角注明答复类别:“A”类是指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或者所提问题已有规定能够明确说明有关情况;“B”类是指所提问题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或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工作计划,并承诺了解决时限;“C”类是指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难以解决的,或留作工作参考的。
复函采取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并行模式,按统一格式行文,直接寄送代表、提案者。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逐一寄送每位代表、提案者,同时,复函要一式两份抄送县政府办综合三室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57562333@qq.com),代表建议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份,委员提案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一份。各承办单位要按程序在县政府网站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总结报告。认真总结提炼办理工作的主要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工作总结抄送县政府办,代表建议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委员提案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重点建议提案应单独形成办理报告,于办结后在10个工作日内报县政府办。
附件:
1.清涧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和建议分解交办目录
2.政协清涧县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分解交办目录
3.建议提案交办任务表
4.代表建议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5.政协提案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6.代表建议答复函格式
7.政协提案答复函格式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联系人:朱康 联系电话:1990912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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