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0016133350W/2023-0008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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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 2023-04-28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清涧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
根据中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清涧县组织编制了《清涧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经过收集资料、征求意见、听证会、审查批复等相关程序,已于2023年4月26日发布实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背景
为全面细化落实省市级矿产资源规划部署要求,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指导全县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发挥矿产资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与保障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榆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清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编制《规划》。
二、规划编制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题,正确处理矿产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确保矿产资源供给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为谱写清涧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三、规划定位
《规划》是对陕西省、榆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细化和落实,是对县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绿色发展的部署安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的指导性文件。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四、规划范围和时限
《规划》适用范围为清涧县所辖行政区域,《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五、规划目标
持续提高县内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水平,提升矿业发展质量,构建总量控制、规模开采、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绿色发展的矿业发展格局。到2025年,全县建筑石料、砖瓦用粘土矿布局更加合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持续好转,矿山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六、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七个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
主要介绍规划背景、目的、依据、定位、适用范围与对象、规划期及基期。
(二)现状与形势
分析全县矿产资源概况、矿业经济发展、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在总结上轮规划实施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实际情况,提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及要求。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介绍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定规划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坚持“底线思维、保障需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节约集约、转型发展;阳光行政、公平竞争”四大基本原则。依据省市级规划目标和清涧县矿产资源特点,制定规划目标:围绕砂石土类矿产开采规划区块,全县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开采布局更加合理,供应能力趋于稳定,矿产供给结构和供给质量得到改善;持续推进科技创新,资源利用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升。优化矿山规模结构,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形成;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更加协调适应,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得到提高,先进开采技术广泛推广,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不断深化,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更加高效,矿产资源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四)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
确定清涧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全县限制勘查高硫煤,重点勘查石油、天然气等矿产,禁止开采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合理调控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矿的开发利用强度。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确定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以折家坪镇建筑用砂岩(青砂岩)为重点,围绕周边乡镇砂石土资源,加强产业对接,促进资源利用。依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三条控制线”、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布局和上级规划勘查开采工作布局,依法依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全县共划定本级审批发证11个开采规划区块,其中8个建筑用砂岩开采规划区块,2个砖瓦用粘土开采规划区块,1个建筑用砂开采规划区块。
(五)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对全县主要矿产开发利用总量进行调控,以保障县域重点建设项目为目标,有序推进建筑石料矿山开发。严格按照“限粘禁实”工作要求,推行新型墙体材料的非粘土化,推广烧结多孔砖、混凝土空心块等产品,控制粘土用量。到2025年,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总量控制在10万吨,建筑用砂岩开采总量控制在70万吨,建筑用砂开采总量控制在10万吨,持续保障砂石供应能力,砖瓦用粘土年开采总量控制在50万吨。制定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对矿山规模结构优化调整。合理确定全县固体矿山数量,到2025年,全县固体矿山总数控制在13个以内,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1个,建筑用砂岩矿山总数7个以内,建筑用砂矿山总数1个,砖瓦用粘土矿山总数4个以内,不再新建小型矿山。全县大中型矿山占比继续保持100%。推进矿产资源产业升级和综合利用。以保护生态环境为首要任务,突出源头控制,最大限度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制定严格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提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措施。
(六)矿业绿色发展
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勘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矿产资源绿色开采,落实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全面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开采。和绿色矿山建设,按照《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推进县内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小型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范管理。
(七)规划保障措施
从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方面,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相关措施。
七、规划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解读单位:清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0912-522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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