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清涧县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清政办发〔2021〕97号)文件要求,对脱贫户已办理小额贷款在2024年4月前产生的利息进行补贴,共173笔371772.56元。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12317
受理单位:清涧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2-5211163
附件:清涧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2024年第一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贴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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