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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关于2024年5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5 17:00:13 来源: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 作者: 责任编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5221531(环保局)

    真:0912-5228168

    通讯地址:清涧县岔口财富广场四楼

    编:7183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探项目组榆103X天然气探井项目

    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玉家河镇玉家河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靖边县友安实业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清涧县玉家河镇玉家河村,项目临时占地面积15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榆103X气探井及井场相关辅助设施等,钻井深度约为2150米,井身结构为直井,完钻层为奥陶系马家沟组,以勘测区块天然气资源储藏情况。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4%。

    1.加强钻井期污染防治,废弃物随井预处理,严禁随井布点,一井一池。

    2.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钻井期间压裂返排液、钻井泥浆析出水、钻井废水循环利用。不能循环利用的压裂返排液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3.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井场配备钻井泥浆岩屑地上移动式收集设施,定期清运,不得混合其它废弃物。废油、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榆184天然气探井项目

    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店则沟镇张家石硷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靖边县友安实业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清涧县店则沟镇张家石硷村,项目临时占地面积1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榆184气探井及井场相关辅助设施等,钻井深度约为2150米,井身结构为直井,完钻层为奥陶系马家沟组,以勘测区块天然气资源储藏情况。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4%。

    1.加强钻井期污染防治,废弃物随井预处理,严禁随井布点,一井一池。

    2.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钻井期间压裂返排液、钻井泥浆析出水、钻井废水循环利用。不能循环利用的压裂返排液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3.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井场配备钻井泥浆岩屑地上移动式收集设施,定期清运,不得混合其它废弃物。废油、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

    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榆186天然气探井项目

    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李家塔镇韩家辛庄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靖边县友安实业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清涧县李家塔镇韩家辛庄村,项目临时占地面积20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榆186气探井及井场相关辅助设施等,钻井深度约为2150米,井身结构为直井,完钻层为奥陶系马家沟组,以勘测区块天然气资源储藏情况。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4%

    1.加强钻井期污染防治,废弃物随井预处理,严禁随井布点,一井一池。

    2.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钻井期间压裂返排液、钻井泥浆析出水、钻井废水循环利用。不能循环利用的压裂返排液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3.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井场配备钻井泥浆岩屑地上移动式收集设施,定期清运,不得混合其它废弃物。废油、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

    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榆187天然气探井项目

    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解家沟镇寨沟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靖边县友安实业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清涧县解家沟镇寨沟村,项目临时占地面积157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榆187气探井及井场相关辅助设施等,钻井深度约为2150米,井身结构为直井,完钻层为奥陶系马家沟组,以勘测区块天然气资源储藏情况。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4%。

    1.加强钻井期污染防治,废弃物随井预处理,严禁随井布点,一井一池。

    2.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钻井期间压裂返排液、钻井泥浆析出水、钻井废水循环利用。不能循环利用的压裂返排液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3.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井场配备钻井泥浆岩屑地上移动式收集设施,定期清运,不得混合其它废弃物。废油、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

    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榆196天然气探井项目

    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店则沟镇莲花山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靖边县友安实业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清涧县店则沟镇莲花山村,项目临时占地面积1355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榆196气探井及井场相关辅助设施等,钻井深度约为2150米,井身结构为直井,完钻层为奥陶系马家沟组,以勘测区块天然气资源储藏情况。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4%。

    1.加强钻井期污染防治,废弃物随井预处理,严禁随井布点,一井一池。

    2.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钻井期间压裂返排液、钻井泥浆析出水、钻井废水循环利用。不能循环利用的压裂返排液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3.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井场配备钻井泥浆岩屑地上移动式收集设施,定期清运,不得混合其它废弃物。废油、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6

    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榆200天然气探井项目

    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解家沟镇东王家山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靖边县友安实业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清涧县解家沟镇东王家山村,项目临时占地面积15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榆200气探井及井场相关辅助设施等,钻井深度约为2150米,井身结构为直井,完钻层为奥陶系马家沟组,以勘测区块天然气资源储藏情况。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4%。

    1.加强钻井期污染防治,废弃物随井预处理,严禁随井布点,一井一池。

    2.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钻井期间压裂返排液、钻井泥浆析出水、钻井废水循环利用。不能循环利用的压裂返排液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3.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井场配备钻井泥浆岩屑地上移动式收集设施,定期清运,不得混合其它废弃物。废油、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7

    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榆204天然气探井项目

    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李家塔镇左家山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靖边县友安实业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清涧县李家塔镇左家山村,项目临时占地面积1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榆204气探井及井场相关辅助设施等,钻井深度约为2150米,井身结构为直井,完钻层为奥陶系马家沟组,以勘测区块天然气资源储藏情况。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4%。

    1.加强钻井期污染防治,废弃物随井预处理,严禁随井布点,一井一池。

    2.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钻井期间压裂返排液、钻井泥浆析出水、钻井废水循环利用。不能循环利用的压裂返排液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3.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井场配备钻井泥浆岩屑地上移动式收集设施,定期清运,不得混合其它废弃物。废油、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8

    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榆213天然气探井项目

    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高杰村镇高杰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靖边县友安实业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清涧县高杰村镇高杰村,项目临时占地面积1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榆213气探井及井场相关辅助设施等,钻井深度约为2150米,井身结构为直井,完钻层为奥陶系马家沟组,以勘测区块天然气资源储藏情况。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4%。

    1.加强钻井期污染防治,废弃物随井预处理,严禁随井布点,一井一池。

    2.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钻井期间压裂返排液、钻井泥浆析出水、钻井废水循环利用。不能循环利用的压裂返排液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3.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井场配备钻井泥浆岩屑地上移动式收集设施,定期清运,不得混合其它废弃物。废油、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9

    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榆215天然气探井项目

    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老舍窠曹家渠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靖边县友安实业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清涧县老舍窠曹家渠村,项目临时占地面积15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榆215气探井及井场相关辅助设施等,钻井深度约为2150米,井身结构为直井,完钻层为奥陶系马家沟组,以勘测区块天然气资源储藏情况。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4%。

    1.加强钻井期污染防治,废弃物随井预处理,严禁随井布点,一井一池。

    2.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钻井期间压裂返排液、钻井泥浆析出水、钻井废水循环利用。不能循环利用的压裂返排液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3.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井场配备钻井泥浆岩屑地上移动式收集设施,定期清运,不得混合其它废弃物。废油、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0

    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榆217天然气探井项目

    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高杰村镇崖头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靖边县友安实业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清涧县高杰村镇崖头村,项目临时占地面积13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榆217气探井及井场相关辅助设施等,钻井深度约为2150米,井身结构为直井,完钻层为奥陶系马家沟组,以勘测区块天然气资源储藏情况。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4%。

    1.加强钻井期污染防治,废弃物随井预处理,严禁随井布点,一井一池。

    2.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钻井期间压裂返排液、钻井泥浆析出水、钻井废水循环利用。不能循环利用的压裂返排液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3.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井场配备钻井泥浆岩屑地上移动式收集设施,定期清运,不得混合其它废弃物。废油、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1

    清涧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

    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西城区

    清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陕西众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榆林市清涧县城区,包括横一路、纵三路、新区二路三条道路,道路总长度2814米,属于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及城市地下管廊、管网建设项目。本项目总投资19955.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9.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10%。

    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可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保证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2.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施工扬尘的管控,特别是加强临时便道洒水抑尘、场地平整、土方开挖过程中的扬尘管控,全面落实水土保持要求,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便道、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合理安排噪声源位置,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降噪措施,避免影响周边住户。

    3.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禁止外排。

    4.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建筑垃圾运到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产生的废机油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场处置,禁止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乱倾乱倒。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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