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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遴选农机化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6 09:03:16 来源: 清涧县农机推广中心 作者: 责任编辑:

    根据榆林市农业农村局、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榆林市农机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榆政农发〔2024〕136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推进南部县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快补齐丘陵山区优势特色产业机械化发展短板,推进南部县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按照相关规定,公开、公平原则进行公开遴选建设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优势特色产业机械化生产示范点建设(1个)

    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单位坚持“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的原则;项目的选择必须紧紧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布局;着眼于解决区域农业和农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瓶颈,坚持以提高优势特色产业机械化、集中示范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突破发展瓶颈的原则,做好试验示范,试验示范面积不少于50亩,加快优势农产品机械化技术的普及和应用。

    2.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4个)

    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单位需依法登记2年以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设施装备齐全,满足本区域内农作物耕种管收环节的农机装备需求;有固定农机手和维修人员,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农机具装备20台套以上,年作业服务面积不少于1万亩;示范引领显著,带头应用先进的农机农艺技术,具备承担项目示范推广应用能力,农机智能化信息化接受能力强,具备解决当地农民迫切需求和农业生产关键环节的短板问题;服从农机应急指挥调度,发生灾害天气时,无条件服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调度,及时参加农机救灾作业和农机应急服务。

    3.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个)

    申报条件和要求: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年以上的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流转方式自主规模经营土地50亩以上、机具库棚等基础设施建设齐全,拥有一定数量的农机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内部管理制度、风险保障机制和社会信誉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

    4.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伍建设(1个)

    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单位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年以上的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机具库棚等基础设施建设齐全,拥有一定数量的农机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内部管理制度、风险保障机制和社会信誉良好,日均应急抢收作业面积能力在100亩以上。

    5.农机具库棚建设(1个)

    申报条件和要求:合作社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1年以上、组织机构健全、运营管理规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从事实体性经营活动特征明显,具有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的场地。建设农机具存放库棚,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2年内享受过同等类型扶持政策的合作社不再享受扶持。

    6.农机维修+报废更新一体化建设(1个)

    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单位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和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维修网点或合作社等。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二、遴选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主申报、县农机推广中心评审的方式确定,遴选结果在清涧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三、相关要求

    1.申报经营主体于2024年9月14日前到清涧县农机推广中心申报。

    2.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不再受理。

    联系人:闫海平13571240503

    :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清涧县农机推广中心

    2024年9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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