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完善城市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交易,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4〕52号)及《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榆政资规发〔2024〕130号)等文件要求,清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上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最终形成清涧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清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举行清涧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清涧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是否适应清涧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12月31日14时30分在清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地点、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县财政局、发改局、统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代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四、听证会须知
1.凡户籍在清涧县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清涧县基准地价相关政策,了解清涧县经济发展的状况。有权对本次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真实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五、申请方式和受理
申请参加听证的其他代表,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前,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清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名并填写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旁听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清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 涛 联系电话:19591286542
清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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